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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涉水”企业减税3500万元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 台州商报 陈佳乐

  为更好地将“五水共治”工作推向深入,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市国税局近日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国税职能做好“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国税部门共为有关企业办理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节水等税收减免金额达3500万元。

  “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建设防洪、排涝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可选择按简易征收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该通知的发布,将更进一步落实台州污水处理、城乡供水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治水行为,让相关企业得到良好发展。

  天台凯发新泉水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污水处理的企业。去年年底,国税部门上门介绍有关污水处理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该公司很快得到190.29万元的税收减免。

  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连日来,国税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实地调研,鼓励企业购置节能节水设备,告知税额抵免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坚持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另外,国税部门还将切实提高税务行政审批效率,以“涉水企业”合理需求为导向,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规范操作、防范风险、优化服务”的基本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后续监管,建立合法合理、简便高效、权责明晰的行政审批制度,最大程度地配合“五水共治”的开展。

原标题: 台州“涉水”企业减税3500万元

标签: 国税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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