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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领养老金,得先开“生存证明”
2015年01月23日 来源: 台州晚报 许灵敏 实习生林殷颖

  昨天,市民陈女士向本报“民情365”反映,前些年,她母亲作为某市级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遗孀,一直在该单位领养老金。近几个月,这笔养老金突然领不到了,工作人员非要她到居委会办一张“生存证明”。“人明明活得好好的,怎么还得开‘生存证明’?”陈女士满腹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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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开具“生存证明”才能领取养老金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今年80多岁了,现住椒江,而她本人嫁到了杭州。最近母亲身体不好、腿脚不便,陈女士回椒江照顾母亲。往年,母亲作为某市级机关离退休人员的遗孀,可以领1200元/月左右的养老金,刚好够日常开销。但是,近几个月,这笔钱突然领不到了。

  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今后每年都必须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为她母亲开具“生存证明”,才能继续领取,否则他们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我母亲明明健在,却非得去证明自己还活着,这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吗?这对80多岁的老人来讲,是一种侮辱。我听了以后心里很难受。”陈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情绪有些激动,“他们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确认老人的情况,例如打电话到家里慰问老人,或者联系居委会来确认老人的情况。干嘛非得用这种方式来折腾老人呢?”

  提交生存证明是为了防冒领

  带着陈女士的委屈和质疑,昨天上午,记者向该市级单位进行求证核实。该单位财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说,确实有这回事,但他们这种做法,实属无奈之举。

  “此前,发生过多起老人过世,子女却不上报,继续冒领养老金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解释道,“我们单位一些下属部门的退休老职工,散布在台州各个地区。有些人的地址、电话号码已经更换,我们无法联系上他们,还得到公安部门调查他们的生存情况,但是所获信息也无法满足上报的要求。对此,财政部门要求,我们在发放养老金时,必须加强核实老人的生存情况。因此,我们才要求前来领取养老金的子女,每年必须到居委会为父母开具‘生存证明’。”

  不过,他们认为,陈女士的情况有些特殊,在请示单位领导后,愿意与陈女士进行协商,即换一种更具有人文关怀的方式。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程度的提高,参保单位多、退休人员居住分散、个人退休后回原籍等原因,造成离退休人员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和身份确认成为了社保工作中的一个重大难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传统方式是“举报纸拍照”、“提交生存证明”等,这样的手段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保险基金流失,但还是存在成本高、衔接差、认证难、有漏洞等问题。

  昨天下午,该市级单位的财务人员主动联系记者,说暂停的养老金已如数发放到陈女士母亲的手中。双方也已达成一致,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将会和当地社区居委会的人一起,到陈女士母亲家慰问,之后再由居委会为陈女士的母亲开具一份“生存证明”。“我们尽可能从人文关怀出发办事,但目前证明还得要开。”

  延伸阅读

  目前全国都没有统一的退休老人“生存证明”方式,各省、市、县的做法五花八门。普遍的做法是拍相片,以此作为老人仍然健在的证明。有些社保部门要求退休老人每半年或一年得寄回一张手持近期报纸或当年挂历的相片。有的则要求老人今年左手摸右耳,明年右手摸左耳。有的省则是让老人胸戴大红花,今年拍5寸照,明年拍6寸照。这些做法的确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对居住在偏僻乡村的老人或是孤寡伤残的老人很不方便,但这也是无奈之下的做法。据《海南日报》

原标题: 老人领养老金,得先开“生存证明”

标签: 养老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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