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经信局原局长涉嫌受贿案昨开审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
台州晚报
昨日,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应有才涉嫌受贿一案在温岭法院开庭。应有才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总计130多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也是台州市纪委11月28日通报的10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之一。
自1995年开始,应有才先后担任温岭横峰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城东街道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温岭市城东街道委员会书记,温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应有才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人陈某在内的多名人员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收受的财物包括现金、装修材料和装修款、劳力士手表等。应有才收受他人钱财共计131.9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有才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财,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求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原标题: 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31.99万元 温岭市经信局原局长涉嫌受贿案昨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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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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