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在5月1日前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得到了新规的“宽大处理”,尽管它们印有“驰名商标”的字样,但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
记者调查
“驰名商标”的广告在台州难觅踪影
在台州,有不少在国内“叫得响”的本土品牌。数据显示,台州有40余家企业跻身“中国驰名商标”之列,有290余家企业享有“省级著名商标”的荣誉称号。
国家工商总局一纸公告,企业用“驰名商标”打广告行不通了。
“去年年底,我们提前做好了今年全年的包装盒,新规一出,这些包装盒几乎都浪费了。”林顺妹是浙江忘不了柑橘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2011年,合作社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此后,每款“忘不了”橘子的外包装盒上都少不了“驰名商标”的字样。
5月后,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印“驰名商标”揽客,得接受10万元罚款处罚。新规一实施,浙江忘不了柑橘专业合作社就撤掉了外包装上“驰名商标”的广告。
在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宣传处相关负责人看来,“驰名商标”是企业文化的象征,能提升产品的品牌效应。他坦言,产品的销量主要取决于该产品的质量、服务和价值,企业宣传禁用“驰名商标”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并没有什么影响。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大型连锁超市和商场,发现原本随处可见的“中国驰名商标”广告在台州市场同样难觅踪影。在欧尚超市东海大道店,记者看到4款商标的外包装中仍印有“驰名商标”字样,这些商品的外包装上显示的生产日期都在2014年5月以前。
业内说法
让“驰名商标”评定回归到本意
说起国家禁用“驰名商标”打广告的原因,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章建华表示,评选“驰名商标”的本意是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可以跨类别、跨领域实施更好的保护,方便打假。
然而,在市场上,“驰名商标”的作用有了改变。
不少商家将其作为一种营销手段,纷纷打出“驰名商标”的广告。“新政策的颁布,让‘驰名商标’的评定回归到本意。”章建华说。
目前,新法规实施了3个月,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各下属县市的不良反映。
记者快评
禁用“驰名商标”不如废除相关评定
首批“中国驰名商标”诞生至今已经走过20多个年头。“驰名商标”的作用慢慢被异化,从“国字号”到省市级,各种“驰名商标”泛滥成灾。
“当初跑上跑下,花了不少人力和财力才成为‘驰名商标’的一分子,怎么说不能用就不能用了”、“企业外包装都是提前一年订制的,现在这些包装都废弃了,企业得承担这笔损失”……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不少这样的声音。
诚然,要杜绝“伪驰名”、“傍名牌”等虚假广告现象,仅靠宣传时禁用“驰名商标”只是扬汤止沸之举。
相关部门不妨废除“驰名商标”的评定,把“话语权”交还给市场,让产品质量、配套服务、公司信誉来决定销量,树立企业品牌。
原标题: 用“驰名商标”打广告?在台州已难觅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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