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曹小姐致电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我租了椒江白云山南路两间沿街的店面2楼开设公司,由于房产证登记性质为住宅,要将住宅的用途改为经营性住房才能注册,这要如何办理?
工商部门: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时,是否扰民是关键,必须走程序
你能不能营业,是不是先征求一下我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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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住宅性质的街面房屋,无法注册公司
大学毕业两三年了,曹小姐和她的几个朋友一起合计着,利用专业所长自主创业,开一家软件信息公司。
考虑到成本,曹小姐在公司选址上颇费了一番心思。“这里地段不错,相比较来说租金也低。”经过多方面考察,曹小姐最终租用了白云山南路上两间沿街店面的2楼作为办公地点。
选址就绪,曹小姐前往台州市办证中心工商窗口注册,却被卡住了。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房产证上的登记性质为住宅,曹小姐要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并需当地街道或者居委会盖章,同意把住宅作为经营性房屋之后,才能注册。
随后,曹小姐来到椒江区白云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得到的答案是需要到社区居委会盖章后再去街道办理。但曹小姐来到椒江区白云街道商务社区居委会时,却被告知无法盖章,社区从未盖过此类章,让她去找工商局。
“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工商局。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办理了。”曹小姐说。
工商部门:住宅商用,是否扰民为关键,需经得社区同意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台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对方说,“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时,手续很严格,一律要求商户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其中最主要的是出示所在地居委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证明。”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根据2013年10月台州市政府出台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市对于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也作了放宽,如“商事主体登记时,申请人只需提交对住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审查住所的设计用途和土地使用情况。在经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允许住宅作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
随后,记者向所属的白云街道商务社区进行咨询,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变更住房性质,社区是没有这个执法权的。如果是个人的身份证明,我们社区是能够出具的。”
“住房商用,最关键的就是是否扰民,所以对于相关行业的规定也比较严格,如饭店等行业是绝对不允许的。”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不同的社区,对于住房商用的考量条件各不相同,要充分尊重社区的意见。
原标题: 想在住宅内经营,需征得社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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