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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工资不满意,四川男子醉酒后两次纵火
2014年06月27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今年1月14日,温岭大东鞋厂发生火灾,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教训极为惨痛。然而,就在一个多月后,温岭另一家鞋厂也发生火灾,幸运的是大火被及时扑灭。而这次火灾完全是有人有意为之。6月25日,温岭法院立案受理了李某涉嫌纵火罪一案。

  24岁的李某是四川宜宾人,和35岁的河南唐河人张某相识有四五年。去年,张某承包了城北一鞋厂的包边业务,李某就在鞋厂五楼做车底线工。

  今年3月30日,李某在鞋厂旁边喝了一瓶白酒,然后带着醉意到车间加班。

  结果,他和张某因为工资问题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李某就撂担子不干了,直接骑车回租住的地方。途经加油站时,李某冒出了烧车报复张某的念头。

  接下来,李某谎称朋友车半路没油了,在加油站租了个油桶,加了30块的汽油后前往张某家。途经鞋厂时,李某发现张某的轿车就停在厂门口,遂用随身携带的扳手将轿车的车窗砸碎,并把汽油倒进轿车里,用打火机点燃。

  之后,李某发现油桶里还有油,就提着油桶跑到鞋厂的一楼下料车间,他对正在作业的其他员工大喊:“你们快跑,我要放火了,不想伤及无辜。”随后,李某把油浇到鞋料上,并用打火机点燃,火苗马上蹿了上来。

  所幸车间及轿车的火势被及时赶到的鞋厂老板和工人扑灭,未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李某在厂门口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天,酒醒后的李某后悔不已。之后,李某家属与张某及鞋厂老板达成了和解,取得了两被害人的谅解,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 四川男子醉酒后两次纵火

稿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李景东 通讯员 李 燕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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