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临海市小芝镇50多岁的毛师傅,是当地一家经营石材生意机械厂的老工人,主要从事花岗岩板材的加工。2013年4月22日,毛师傅和工友在吊装一根花岗岩磨边机的大梁时,不幸被倒下来的金属大梁砸伤,造成两条小腿严重受伤,经医院救治,毛师傅保住了右小腿,但左小腿只能被截肢。后被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
毛师傅认为,在上班时人身受到了意外伤害,那么厂里应该负责并给予经济赔偿,况且自己失去了一条小腿,以后要靠假肢才能勉强行走。
该厂法定代表人张老板认为毛师傅的伤残已成事实,而且厂里也已为他买了工伤保险,所以,同意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予以赔偿。
不过由于当事人对具体的赔偿政策不太了解,又怕私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得不到法律保护,所以,毛师傅和张老板申请临海小芝镇人民调委会予以调解。
为妥善解决这起工伤纠纷,两人在调委会的组织牵头下进行调解。调委会告诉毛师傅赔偿金为40万元左右,但毛师傅认为太少,理由是右腿的钢板还未取出,左腿的假肢使用几年后需要更换,家里经济条件又不好。通过工作人员耐心地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厂一次性赔偿给毛师傅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残疾辅助器费用、右脚后续取钢板等费用共计人民币53.8万元。毛师傅必须无条件协助该厂做好向社保部门理赔工作。
原标题: 打工时小腿受伤被截肢工人获得50多万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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