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妻子分房产,就为自己伪造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并多次持证往来香港、马来西亚。6月4日,天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偷渡国边境案。
余益红,41岁,天台人,在四川经营土特产多年。2008年,他从母亲处要来了家里的户口本,利用比自己大7岁的哥哥余绍笋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自己的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和护照,证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均与哥哥一致,照片是他本人的。2008年至2013年间,利用这些伪造的证件,余益红先后4次往来香港、马来西亚。
2013年上半年,因辽宁即将停用第一代身份证,在辽宁丹东打工十几年的余绍笋,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被告知,自己已更新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再一查,身份证上的照片居然是弟弟余益红。
2014年3月,余益红应哥哥余绍笋的要求,到天台县便民服务中心重新办理身份证时,被民警抓获。
余益红在庭审中表示,他是为了防止妻子在离婚时分走自己购买的房产,也为了让生意伙伴觉得自己年龄大比较稳重才去伪造证件的。
据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可能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如犯罪情节严重,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案未当庭宣判。
原标题: 男子伪造证件防妻子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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