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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事故骗保 钱没到骗出诈骗罪
2014年01月03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车子坏了,就要去修,去修就要花钱,于是有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故意让车子“再坏一次”。因为车子上了保险,如此一来,修车的钱,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埋单。当然,很少有人将见不得人的事做得滴水不漏,这起伪造的交通事故被揭开真相,升格为诈骗案件。策划者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

  上星期,临海后生小蒋给当地一名老板打工,老板有辆马自达轿车,车灯坏了,就向小蒋交代了句话,让他把车灯处理一下。老板说得含糊,小蒋心里没底,捉摸不透老板是让他帮忙自己掏钱修车,还是修完可以报销。

  到修理厂一问,修好大灯要3000元左右。小蒋心疼钱,打起了小算盘,让车子撞一撞,丢给保险公司埋单。行动过程也不复杂,小蒋委托朋友小杨找了辆破皮卡,在一个岔道口撞到马自达车灯上,然后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了案。

  这起简单的交通事故,看起来像是皮卡司机开车丢了魂,但到场调查的临海永丰交警中队民警却“较起了真”。通过车辆碰撞痕迹对比,民警发现这起事故系人为策划,目的是为骗取保费。通过调查,小蒋和小杨也承认伪造交通事故的事实。骗保被识破,保险公司不赔那是肯定的,但据临海永丰交警中队指导员邵剑介绍,涉及数额大的,当事人还将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诈骗多少钱算“数额较大”?互联网上也能找到专门的法律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可见达到这个标准非常容易。小蒋的经历,也给有类似想法的车主敲响警钟,犯不犯罪,就在一念之间。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高波 通讯员 周金强  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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