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我市房管处获悉,近日,住建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市房管处已经接到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通知。
“主要是要求各地方贯彻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工作。”市房管处的工作人员说,“这意味着,新版购房合同在台州‘落地’的日子不远了。”
记者了解到,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在新的合同示范文本中,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环节,明确了出卖人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等。
开发商也将在新版购房合同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比如说,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开发商除退还买房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我市房地产资深评论员陈耸认为,目前购房者还是处于弱势地位,与旧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使买卖双方更加平等。
不过,他担心的是,政策能否得到强制执行。
“现在还没有明确表示要求开发商强制性使用这个合同,关键要看地方性房管部门的监督和政策出台。”陈耸说。
在立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陈新军看来,开发商要是在政策落地前抱着“侥幸”心理那就“太天真了”。
“现在都是网签了,和客户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开发商对示范合同的变动空间是很小的,无非是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加以明确,比如说,楼盘规划数据、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等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权利义务关系。”陈新军说。
他认为,对于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开发商只能观望政策“落地”,没有太多的“选择权”。
原标题: 新版购房合同发布,更注重保护购房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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