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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花30万元找代孕生子 男方夺子女方争抚养权
2014年05月09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摘要】 姚某40多岁,多年前从乡下来杭州发展,在杭州买房成家。姚某和老婆生了两个女儿,按照政策不能再生了,姚某却认为,这辈子要是不生个儿子,人生就不圆满。

  浙江在线杭州5月8日讯(记者 汪洋 通讯员 姚高峰)生了两个女儿仍不满足,杭州40岁的姚先生想儿子想疯了,瞒着老婆找了个80后姑娘生儿子,答应事后给30万抚养费,让姑娘养儿子,可等儿子生好了,姚先生却想甩掉姑娘抱走儿子,姑娘不干了,要和他争抚养权,还惊动了姚的老婆。今天,吵吵闹闹的两个人终于坐下来达成了协议。

  40岁男子花钱找姑娘生儿子

  姚某40多岁,多年前从乡下来杭州发展,在杭州买房成家。姚某和老婆生了两个女儿,按照政策不能再生了,姚某却认为,这辈子要是不生个儿子,人生就不圆满。

  思前想后,他决定花钱找个年轻女人给自己生儿子,并瞒着老婆叫亲戚帮忙物色。

  人很快找来了,姓秦,江西人,80后,未婚。

  姚某和秦某达成协议:秦某帮姚某生一个儿子,姚某给秦某30万元抚养费,专门养儿子,而秦某不得干涉姚某的婚姻家庭。

  2012年6月,姚某租了一套房,和秦某同居。之后秦某怀孕,生了一个男孩。姚某很开心,马上履行承诺,支付给秦某30万元的抚养费。

  可没过多久,姚某不想按照协议,由秦某帮他养孩子,他强行闯进秦某家里,把儿子抱走,送到了乡下父母那里,并且不允许秦某探望。

  失去了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秦某不干了,开始大吵大闹,事情很快传到了姚某妻子的耳朵里,秦某几次上门看孩子,都遭到姚某和家人的暴打。

  看不到孩子,秦某始终不肯放弃,姚某决定坐下来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孩子交给秦某抚养,而之前她收到的30万元抚养费退还一半给姚某。同时,姚某每月10日前支付给秦某1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

  双方还达成协议,孩子必须跟爸爸的姓,不能改名字。另外,每年夏天,姚某有一个月的时间探视孩子,或把孩子带回家抚养。

  律师:孩子的一切权利受法律保护

  虽然这件事和平解决,但也有人提出疑问,花钱找代孕生孩子,合法不合法?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凡说,这一案件与我们常说的“代孕求子”有区别,此案中,男女双方直接发生性关系,所生的孩子在法律上应该定义为“非婚生子女”。

  “这种行为属于非法同居,本身是对原有婚姻的损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赵律师说,在这一案件中,婚姻受到伤害的姚某妻子若提出上诉,将会得到法律支持,而如果姚某的妻子选择沉默,那么这个行为只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另外,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法律上都保护孩子的一切权利。

来源:  作者: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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