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小明
丈夫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捕后,妻子竟继续从事污染环境作业,排放污染废水,严重污染周边水质。近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环境污染罪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
今年50岁的农妇张某伙同其丈夫金某(已逮捕)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期间,在椒江区农场二分场七条河某工厂内非法经营一家电镀厂,并将加工所产生的含有铬、锌、六价铬等危险有害物质成分的废水总共约20吨直接排放在电镀厂附近渗井。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从该厂提取的排放废水进行检测,其总锌、总铬、六价铬含量均超出国家标准值3倍以上,造成环境污染。
今年1月7日,该电镀厂被市环保局椒江分局首次查获。犯罪嫌疑人金某被抓获归案后,妻子张某继续在该处进行电镀加工。
3月12日,该电镀厂被市环保局椒江分局再次查获,张某此次加工所产生的含有铬、锌、六价铬等危险物质成分的废水均超出国家标准值3倍以上,并造成环境污染。被抓获后,张某称为了不浪费加工材料、多赚点钱,才继续电镀加工。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系连续作案,且在其丈夫金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抓后仍继续非法排放含有氰化物及重金属严重超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遂作出对其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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