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崔瑛
4月22日,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成立了一个特殊的办公室——检察工作室。这一工作室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首次与民营企业开展常态化职务犯罪预防。
记者从临海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月起联合开展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旨在防止产生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推动政府相关权力部门在公司事务上廉洁运行。
4月4日,临海市检察院与华海药业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随着检察工作室的成立,下阶段常态化预防工作将立刻展开。
临海市检察院预防科科长陈继贤表示,临海非公企业发展迅猛。有效服务民营企业,保障民营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拓展检察职能的新领域。
针对医化行业是当前“五水共治”工作的重点对象,临海市检察院将着力推动华海药业将治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防环境保护渎职、贿赂犯罪行为发生。
此外,临海市检察院每月至少两天蹲点企业开展预防工作,在推动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内部预防机制同时,该院还将参与企业重大基建工程和采购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管等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杜绝生产经营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实现“向预防职务犯罪要生产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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