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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商事改革半年多了近4万个“老板”
2014年04月15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步子迈在全省前列,从去年10月开始,如今已届满半年。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工商登记制的新政激发了民间的创业热情,截至3月底,我市共净增商事主体38171户,同比增长48.37%,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从行业来看,全市新设企业户数前5位的分别是:批发零售业17012户,制造业9998户,居民服务修理及其它3919户,住宿和餐饮3443户,租赁与商贸服务1526户。

  从产业分类来看,第三产业占比70.8%,远超过一、二产业。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有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新政实施期间,我市实缴改认缴的企业总数共有1146户,注册资本总额达21.7亿元。

  由于新政实行认缴制和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大幅降低创业成本,鼓励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在实施过程中,也不排除个别投资者曲解政策本意,盲目投资设立与自身经济实力不相符的千万元公司、亿元公司。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的户均注册资本基本稳定,目前还没有出现因为“实缴改认缴”而导致企业注册资本虚高的情况,也没有因登记门槛降低出现大量“一元公司”,投资者都较为理性。

  不过,工作人员提醒,无需验资并不意味着没有责任。“实际上,出资金额越大,也就意味着承担的责任也越大,一旦认缴实际到位金额没有到位,我们会在商事登记平台中进行公示,对企业的诚信会有影响。同时,企业要正确认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意义和股东出资责任,认缴制不要求股东即时给付出资财产,但出资义务尤其是出资数额却是同样确定的,只是出资义务履行的时间有所不同。一旦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无论是到期应缴未缴,还是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其未缴纳的出资均是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朱玲巧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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