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月份全国CPI增长2.4%半年来首次回升将继续温和运行
据新华社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4%,相比上月增加0.4个百分点,是去年10月以来的首次回升。专家分析认为,物价上涨压力总体不大,但应防范部分农副产品价格“过山车”。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3月份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1至3月份平均,全国CPI同比上涨2.3%。
食品价格继续领涨。3月份我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1%,影响CPI同比上涨约1.35%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同比上涨12.9%,鲜果价格上涨17.3%,粮食价格上涨2.7%,猪肉价格下降6.7%。
房租涨幅也较为突出。3月份我国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住房租金价格同比上涨4.1%,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4%,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0%。
从更能反映价格变动最新情况的环比数据看,3月份全国CPI环比下降0.5%。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6%,猪肉、鲜菜、水产品和鲜果价格分别下降7.1%、5.4%、1.9%和1.6%。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今年上半年物价上涨动力较小,但应防范部分农副产品价格“过山车”式波动。比如近期部分地区“生姜超过猪肉价”的现象,再一次让人们看到“姜你军”的威力。
同日公布的另一份报告显示,3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3%,环比下降0.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5%,环比下降0.5%。1至3月份平均,全国PPI同比下降2.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1%。
相关新闻
3月份浙江和杭州CPI
同比分别上涨2.9%和3.1%
昨天,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及杭州市统计部门分别公布了浙江省与杭州市3月份的相关经济数据,其中CPI同比上涨幅度为:浙江省上涨2.9%,杭州市上涨3.1%。
3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2.9%,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6%。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食品类、居住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的价格上涨;烟酒类与交通和通信类的价格下降。
食品类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5.3%,环比扩大1.9个百分点。受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增大影响,水产品价格、鲜菜价格和在外用膳食品价格指数明显扩大;猪肉和鲜蛋的价格下降5.2%和5.6%,降幅分别比上月有所缩小。
通讯员 吴晓燕 梅光景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