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潇怡 余海波
日前,天台县公安局与环保局联合执法,查处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并随之深挖出一起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处置危险物质案件。
天台人叶某今年55岁,曾做过电瓶生意。去年9月,叶某瞄上了电瓶生产这棵“摇钱树”,在天台始丰街道租了一处旧厂房,陆续从嘉兴、江西等地购入极板、电瓶壳等生产设备,又从绍兴购入240桶共6吨浓硫酸。随后雇了5名工人开始生产电瓶。
今年3月7日,警方一举捣毁了这个非法生产假电瓶的黑窝点,现场查扣25千克桶装的浓硫酸166桶,极板400套,电瓶壳200套;发现水池一处、排放口一处,里面的水呈酸性。
叶某交代,生产电瓶过程会产生铅粉等废弃物。制造过程中会有硫酸从电瓶底部渗出,排到一个水池里,而铅尘和酸雾则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据叶某说,工作时,每个工人都会穿1套工作服,脸上戴1个防尘口罩,手上戴2双手套,一双橡胶手套在内,一双针织手套在外,“因为知道很毒”。
负责加酸和清洗的工人老裘说,他知道这水池里的水是有毒的,但不知道怎么处理,“水满之后就用勺子舀到桶里,再倒在屋外的一个水槽里,然后直接流到厂外的小溪里。”
据负责该案件的天台公安局禁毒大队方副大队长介绍,叶某未经购买许可备案,擅自购买浓硫酸,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而其非法生产的蓄电池均贴有“超威之星”商标标识,叶某也因此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经侦部门将就此介入调查。
此外,叶某所开的蓄电池厂并没有正规的建厂审批验收手续,也没有营业执照,其蓄电池生产项目也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评文件,属非法经营的黑窝点。
目前,叶某已被刑拘,违法行为人裘某也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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