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民企、民生……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与“民”字相关的词汇频繁闪现。如何把“民”字写大?如何把“民”事做实?围绕这些话题,我市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建言献策。
深化改革助民资破“门”
“政府工作报告有多处提到民资问题,含金量很高,充分传递了中央加快民间投资改革的信号。”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吴蔚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全面深化改革给民营经济带来的利好是前所未有的,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但当前的问题是,政府困惑‘民资’去哪儿了,企业也困惑‘民资’到哪里去。”吴蔚荣一语点出目前政府和企业面临的两难问题。
民间资本是民企发展的源头活水。吴蔚荣认为,民间资本遇到的“门槛”和“天花板”,来自于制度、垄断、融资、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必须运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的机制,有效激活民间资本。”
说到引导民资去哪儿,吴蔚荣说,总体思路是小资本对接大项目,大资本服务小企业,开放市场准入,破除垄断壁垒。当前,浙江省已在台州建设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民间资本和产业资本有效对接。
吴蔚荣认为,在政策环境方面,部分领域依然存在民间投资的“禁区”,而民资自身又出现了投资渠道窄、民企管理不规范、投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要放开市场准入,破除垄断壁垒;加大政策引导,优化投资导向;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小微企业;深化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环境。
优化政策让农民增收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
在耕地资源不足的台州,农民组织化程度直接关系农业效益的高低。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降低了农业风险,还提高了农民与市场的对接水平,让农民更有市场话语权,农产品才可以卖出好价钱。”
薛少仙认为,浙江作为先发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从法律层面给予解决。要及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修改完善,增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类型等条款,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达到让农民增收的实效。
全国人大代表、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委书记方中华同样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随着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化发展受到了新的挑战。”方中华说,因为受制于土地要素的制约,按照现行的政策,合作社加工、仓储、流通等环节所需的配套用地,只能批到生产面积的0.5%作为临时用地。
“只有解决了加工、仓储、流通等环节的用地后,合作社才能更有生机和活力。”方中华希望国家出台优惠政策,让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更多的配套辅助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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