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财经 > 银行 > 银行理财 正文
银行理财产品重返债市 明确乙类户身份
2014年02月18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原标题:银行理财品重返债市  明确乙类户身份加大透明度

  央行近日向16家商业银行下发《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不仅成为银行理财产品得以重返银行间债市的标志,更为重要的是,央行首次发布的此项关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债券市场的规定细则,对于整顿银行理财资金池运作模式及利益输送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去年4月份,一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整肃风暴,令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户一度暂停。央行近日向16家商业银行下发《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仅成为银行理财产品得以重返银行间债市的标志,更为重要的是,央行首次发布的此项关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债券市场的规定细则,对于整顿银行理财资金池运作模式及利益输送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明确乙类户身份

  此次《通知》明确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这一规定不仅意味着央行重新放行了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更具意义的是明确了其乙类户的主体身份。

  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传统意义上分为甲、乙、丙三类账户。甲类户为具备债券结算代理或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乙类户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等可以直接开展债券结算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为需要委托结算代理人办理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其中,甲类户和乙类户可直接入市交易结算,而丙类户因不能够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必须通过甲类户代理交易和结算。在此之前,银行理财产品有相当一部分是以丙类户的身份存在于债券交易市场。而去年4月主要针对于丙类户违规交易的债券整顿风波,使得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一系列银行间债券新开账户交易暂停。

  “《通知》明确了银行理财产品进入债市的乙类户身份,提升了理财产品的法律主体地位,并同时具有规范理财产品债券投资行为的意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银行理财产品通过开设丙类户或走券商、信托公司的通道买卖债券,这种私下通道交易造成资金走向不透明。将这部分资金全部纳入可以自营的乙类户,一方面使得理财资金的法律地位更加明晰,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通过加强资金运行的透明化更有效地规范市场。

  强调“一一对应”整肃资金池模式

  根据《通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可以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设理财产品债券账户。条件包括必须熟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并且具有专门的理财投资管理部门,并与自营部门的资产、人员、制度等完全分离,以及业务操作中前、中、后的完全分离;交易前台、风险控制、清算结算后台完全分离;同时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开展理财投资管理业务,实现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实现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的这一系列规定延续了去年以来银监会清理整顿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运作模式的监管要求。

  去年3月,银监会8号文就曾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通知》明确要求一个银行理财产品一个交易账户,令理财产品资金的债券交易首先实现了严格意义上的独立核算,对防止利益输送、提高理财产品透明度具有进一步的规范意义。

  同时,民生银行发布研究报告称,作为8号文的延续,此项规定是理财产品单独建账一一对应的配套措施。这些循序渐进的步骤都旨在建立不同理财产品间风险隔离的基本保障,避免银行将理财资金与自有资金混用,同时也避免不同理财产品资金之间混淆,防止银行理财资金错位错配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

  引导向独立第三方托管转型

  去年5月,中债登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各家银行的同行自营户和理财户之间的交易,这一要求也再次在《通知》中得以强化。此次《通知》明确规定,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

  业内人士分析,按照这一要求,同一管理人的不同理财产品之间的债券交易和资金拆借行为将被彻底杜绝,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地杜绝关联交易,防范出现跨市场金融风险。而对于银行而言,则意味着今后每个理财产品都需要独立地做好流动性管理的工作,这将增加银行理财产品管理的难度。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提到,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业内专家分析,央行此次正式引入第三方托管概念,并给予明显便利的政策倾向,其意在打破银行自托管带来的监管困局,引导银行理财向独立第三方托管发展。

  此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为了获取托管费收益以及方便与自营交易结算,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是以自家银行为托管方的形式运行。然而,自托管却造成了防火墙的虚置问题,对实现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形成了阻碍。因此,第三方托管也一直是行业所呼吁的方向。按照这一规定,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直接管理人,需要在银行间市场新开设若干债券账户,以达到每个理财产品对应一个债券账户的要求。这无疑将大大增加银行理财业务的工作量。而《通知》通过引入第三方托管概念,并明显从开户上给予了更为便利的政策支持,将促使银行出于尽可能降低自身工作量的考虑,从自托管向第三方托管转型发展。

  另外,业内人士认为,第三方托管将助推银行更多地推出开放式理财产品,从而避免频繁新开户的麻烦。然而,由于交易结算及资金清算分属不同部门,开放式理财产品的增多,势必会增加自托管的成本,此举同样具有倒逼银行理财向第三方托管转型的效果。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编辑: 王未未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