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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怀孕的单独夫妻抓紧申请
2014年01月25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决定,全省自2014年1月17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1月23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我市开始受理“单独两孩”申请。

  据了解,“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而跨省流动人口中,只要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由我省受理再生育申请;若双方户籍都不在我省,则不适用我省政策。

  记者从市计生委了解到,调查数据显示,我市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妇有49574对,按照指标测算,全市每年出生人口数量将增加8000到10000人左右。“这个数字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并不会给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资源造成大的压力。”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2014年1月17日之前“单独夫妇”已经生育第二孩的仍属于违法生育。“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已怀孕且预产期在6月30日之前的对象要抓紧时间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市人口计生委主任章维青说,计生部门将特事特办,尽量加快审批速度。

  符合“单独两孩”审批条件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审批表,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夫妻二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章维青说,同时相关部门会尽快开通网上申报途径。

  昨日,记者从椒黄路三区人口计生局了解到,截至当日,三区共受理“单独两孩”申请20例,其中黄岩12例,路桥3例,椒江5例,以符合条件的已怀孕对象为主。按照正常程序,若材料齐全,计生部门在接受“单独两孩”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公示7天后再予以审批。“考虑到有些申请对象的怀孕月份比较足,我们采取了特事特办,先审批再公示。”路桥区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说,目前已经审批了两例。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盛鸥鸥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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