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挺大的。”1月21日,面对记者采访,天台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庞凌志说,天台作为我市农家乐较为集中的县,当地消防部门一直关注相关的消防安全问题。
“没有前置条件。”在庞凌志看来,如何监管农家乐,难就难在无法可循,目前消防部门在审批、监管的过程中一般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执行,但农家乐作为在规范出台后新产生的事物,并不在这一范畴内。“只有等今后国家或者省一级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后,我们才有标准可参照,目前农家乐普遍无法进行消防审批。”
消防审批及监管无依据
在我市,大多农家乐是在现有的老旧土木结构民房内改造而成,电线老化、电器增多,加上房前屋后堆满杂物,消防设施缺乏,从业人员缺乏消防知识,使得这些场所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另外由于目前相关法律依据不足,消防部门难以有效监管,更谈不上对农家乐进行消防审批。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针对农家乐的相关消防规定或标准。”庞凌志说,农家乐大部分是由民房改造后从事经营活动,有的甚至是违章建筑,与一般的宾馆饭店不同。
据了解,按照规定,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公共聚集场所需要消防审批,农家乐究竟属不属于这一范围,目前说法还不明确。“在建造上,大多数农家乐因无项目立项和规划,按消防法规和现行规范无法进行审批。”庞凌志表示。
同时,农家乐多分布在山区,位置较为偏僻,平时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难度较大,这给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也造成一定困难。
外地经验做法能否借鉴
在改进和加强农家乐的消防安全规范化建设方面,记者注意到,省内已有个别地区出台了相关规范。
2011年,绍兴市消防支队研究制定了《农家乐休闲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规范》,作为当地农家乐共同遵守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和基本准则,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规范》要求农家乐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等;在消防管理方面,要求农家乐经营单位根据宾馆饭店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建设,有效增强防控火灾、逃生自救的能力。
在金华磐安,针对农家乐消防硬件设施先天不足、人员聚集、消防要求高的难题,当地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消防安全举措:统一经营农家乐准入门槛、开展农家乐消防“微创手术”、试点安装小型智能火灾报警器、开辟一条有效逃生通道、推出“消防安全房”等。这在2013年还得到了省公安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其实,各地消防部门都有向上级反映这一问题,希望省里能统一出台标准。”庞凌志说,这样,监管起来就有规可循。
“集中报警”或能减少隐患
500多人次参加,先后举办两次,既有知识普及又有现场演示……去年6月,天台县消防大队专门针对农家乐业主组织消防培训。不过,参与培训的消防战士表示“效果有多少,不好说”。
“就目前各地的农家乐经营情况来看,推广火灾‘集中报警’模式,或许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庞凌志介绍,通过集中管理,可以降低火灾的损失,最关键的是能有效防止人员受伤。
所谓火灾“集中报警”模式,即以一连排或是一个村的农家乐为一个“单位”,设置专门的消控室,在每一家的房间里安装烟感探测器、喷头等消防设施,安排专人值守。如果发生火情,可第一时间处置或报警。
“但真正实行起来有难度。”庞凌志表示,首先是费用谁来出,农家乐业主普遍不愿意承担;其次是消控室设在哪,又由谁来管,“关键还是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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