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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的货款啥时能结清?
2014年01月16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昨天,在台州经济开发区经营一家设计公司的蔡先生拨打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称,公司帮温岭一家公司设计和印刷了一批宣传册,但对方一直没有把余款结清。

  “按照合同规定,对方应该在发货前将所有的货款付清,但对方负责人一直拖着不给剩下的7300元。”蔡先生说,他们每次去温岭那家公司讨要余款,但对方要么称自己不在公司,要么称财务不在没法领钱,“我们怎么都拿不到那7300元。”

  前两笔货款虽不完全“如期”,但也到了账

  蔡先生是路桥人,和妻子两人在台州经济开发区开了家设计公司,专门为企业提供产品包装等设计服务。

  2013年6月,浙江杰豹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杰豹公司)的一名职员来到了蔡先生的公司,并表示他们公司准备要定做宣传画册,希望蔡先生能帮忙设计制作。

  “中间由于一些条件没有谈拢,我们正式谈下来签合同是在2个月后的8月初。按照合同规定,我们负责他们企业宣传册的设计和印刷,两批货各5000本,一共1万本。”蔡先生说,自合同签订开始,他们公司就开始着手设计杰豹公司的宣传册,“中间也沟通改过几次,最后让他们审核过后,我们再让印刷厂拿去印刷的。”

  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杰豹公司在合同签订之后如约支付了1万元预付款。“宣传册的样本设计确定后,在我们正式印刷前,他们也应该支付给我们总额的80%。但他们还是拖到我们印刷了500份之后,才把这部分货款付给我们。”蔡先生说,虽然中间有点小摩擦,但这部分货款也算付了。

  送货时要求付款,对方不但拒绝支付,还把货直接扣押

  2013年9月,蔡先生完成了杰豹公司第一批5000本宣传册的制作。夫妻俩当天跟着印刷厂的车直接把货拉到杰豹公司厂内。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杰豹公司要求他们直接把货留下,但暂时不付剩余的货款。

  “5000本宣传册的总货款是3.63万元,目前已经付给我们2.9万元,还剩下7300元没有付给我们。我们货送到那儿的时候,以为可以直接把剩余的账结清。但他们负责人说他没在公司。其实当时我也担心,怕货交齐了,他们不给钱怎么办?于是,我们就想着,要不把这些货先拉回去,等他们负责人回来,到时再来个货钱两清。可是,他们却不让我们把装着货的车子开出来。最后没办法,我们只能把货先给他们了。”蔡先生说起这个事情,还是很气愤。

  那之后,蔡先生和妻子多次致电杰豹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每次不是扑空,就是说给不了钱。

  “起码有去了三四次。每次去他们公司要钱,那个负责人,要么说他自己本人不在公司,要么说他们财务不在没法领钱……理由很多,就是不把剩余的7000多元货款付给我们。有时候我们打电话给他,他说人在公司,让我们过去,但是我们一过去,人又不在。这不是耍我们吗?”蔡先生说。

  杰豹公司回应:

  宣传册存在印刷错误,修改后再付余下货款

  随后,记者联系到杰豹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而陈先生表示,他并非有意拖欠货款。

  “不是我们不付货款,是让他们改完之后,再把货款付清。”陈先生说,“他们印刷的宣传册里面有错误的,5000册的宣传册,我们也没有退还给他们,只是让他们想办法再修改。我们这么做已经算很好心了。”

  对于杰豹公司的说辞,蔡先生也觉得十分委屈。

  “这些宣传册在印刷之前都跟他们确认了,他们说没问题才印刷的。他们后来说要改宣传册上的网址什么的,这些本来也不算我们的义务,我们也都秉着服务好客户的目的,也想办法帮忙改。我们找了好多公司,才找到适合这些画册的贴条。再加上人工成本等,光光修改这些,我们就要多出来1000多元的成本。这些我们也不打算计较了,只要他们能把剩余的7300元货款付清就行。”蔡先生说,如果杰豹公司付清这些货款,他们承诺三天内帮忙将需要调整的地方修改好。

  究竟蔡先生与捷豹公司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应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

  来判断责任的承担

  蔡先生与杰豹公司之间是属于合同纠纷,而双方问题的关键点是哪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首先杰豹公司对于蔡先生存在着给付义务,在蔡先生为杰豹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后,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向蔡先生给付货款。而蔡先生所承担的责任是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杰豹公司的工作任务,并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从文中可知杰豹公司基本上完成了货款的给付义务,而蔡先生也如期的履行了货物的交付义务,所以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蔡先生所印刷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一般包括八大条款分别为“(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而根据文中内容,双方是对于质量条款起了争执,蔡先生认为其印刷的物品是经过对方确认样本的,所以杰豹公司应当如约承担给付义务,而杰豹公司认为蔡先生印刷的货物无法满足他们的合同需求所以要蔡先生补正后再付清余款。而解决的方法为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来判断责任的承担,如合同约定货物质量以样品确认后为准,且蔡先生提交出了相应的证据,则杰豹公司就应当给付剩余货款。

  当然民事合同最终是以双方合意为准,秉承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双方都同意的方案完全可以形成新的约束。最后合同签订在注明基本的姓名、住所、标的、数量等条款后,关键点还要规定好违约责任和责任的承担方式,既如何完成合同和无法完成合同该怎么办。这样才能确保合同双方得以在合同的约束下获得双赢。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张婷婷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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