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中有一条明确规定,驾驶员在实习期内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这条规定的实施,是为了减少新手上高速带来的危险。不过,要是有陪驾的,新手还是闯了祸,陪驾的需不需要负责呢?近日,台州高速交警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11月12日,在沈海高速上发生一起匝道超车事故,开车的就是个新手。最后,交警认定陪驾的不用接受处罚。
11月12日晚8时许,一辆温州牌照的黑色奥迪车从匝道上超车,和一辆黑色别克发生刮擦。
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后,认定在匝道上超车的驾驶员王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并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经过上网查询,高速交警发现王某的驾驶证是在今年10月21日才领取的,这意味着他还是一个新手。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奥迪车副驾驶位置上坐着一位朋友,他的驾龄已满3年,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陪同条件。可是,在王某违法超车时,他并没有提醒王某。
对于这位朋友,要不要给他相应的处罚呢?经过反复查看,高速交警没有发现,法律明确规定陪同人员应尽到哪些具体义务。“因此,我们无法对其进行处罚。”一位高速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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