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用户使用不当所致消费者:没摔过撞过,更没进水过经调解,消费者支付了50元材料费
记者 施盈馨 通讯员 王军杰
手机已经成为不少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之一,不过,在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手机质量问题也随之而来。日前,温岭的赵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今年9月底,赵女士发现自己使用不到一个月的手机突然就不能用了,怎么都无法开机,她就立马找到经销商。经工作人员检测,原来赵女士的手机屏幕因为内液晶显示单元屏板烧坏了所以开不了机,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用户使用不当,导致手机受挤压或摔砸造成的,要赵女士支付200元钱更换电路板。
“新买的手机没摔过、撞过,更没进水过,怎么说坏就坏了呢?”赵女士觉得十分委屈,她认为,手机出现故障,经销商不能以一句“用户使用不当”一推了之,应该拿出证据,何况故障出现的原因也不能排除手机在设计上存在缺陷。
在得不到所谓“人为原因”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赵女士随即要求维修中心出具报告,不料遭到拒绝。对方告诉她,该手机的故障根本无法用机器检测。
对方的说辞让赵女士觉得难以接受,随后,她找到当地消保委进行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指出,由于目前手机的鉴定标准很不完善,手机在购买后出现问题,即便是在“三包”期限内,商家仍会以消费者自行拆机、进水、碰撞、有划痕为由,拒不实行,消费者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究竟是手机质量问题还是消费者使用不当,根本无法鉴定,谁是谁非就很难说了,检测难成了解决手机投诉的瓶颈。”
最后,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愿意各退一步,赵女士支付50元材料费由经销商负责手机维修。这起消费纠纷终于得以告一段落。
记者从台州市12315中心了解到,近年来,手机类消费投诉居高不下。在众多手机投诉中,手机质量鉴定成了困扰消费者及消协组织的一个难点。据了解,由于目前手机鉴定标准不完善,消费者不得不接受厂商自设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在此,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购买知名品牌产品,并注意购机时索要发票和“三包”凭证,尽可能不要购买“二手机”;选择手机时应本着“以成熟产品为主、以实用功能为主”的原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注意留存证据,及时反馈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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