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岩再次提高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标准 困难对象最高救助3万元
本报讯(记者 林晓霞 通讯员 蔡媛媛)昨天,记者从黄岩区民政局了解到,该区近日出台政策,再次大幅上调对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标准。
据介绍,临时救助范围包括户籍在黄岩区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以及在黄岩生活且有暂住证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因患重大疾病、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因火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严重困难、经各类政策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仍有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视情况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救助金额。
因病、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严重困难,经各类政策救助和社会帮扶后仍需救助的对象,相关部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救助金额,年度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这与原来的救助金额原则上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相比,救助标准明显提高了不少。”工作人员说。
政策明确了临时救助资金的来源,由区各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和社会筹集组成。其中,区级临时救助资金总额为400万元(慈善总会每年出资30万元、区红十字会每年出资1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00万元、残疾人保障金安排100万元、公共财政安排160万元),今后将根据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当增加。另外,社会捐赠及其他资金用于临时救助的,也将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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