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台州市立医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弃婴“黄宝”暂时被安顿在此,每天有护士专门盯着照顾。
原标题:无主病人的医疗费,谁来埋单?
医院里,有这么一群人,被称为“无主病人”,他们或因为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受伤,通过急救通道进入医院,或是外来务工人员、流浪人员、弃婴等。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医疗费用承担者。因此,急救和康复产生的费用,几乎都要由医院埋单,每年费用有几十万元甚至更多。
近日,针对这个群体,本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相关救助机制该如何完善,你有好建议吗?
本报记者陈俏超文/摄
无主病人,他们是一个怎样的群体?
10月16日,记者在台州市立医院新生儿科看到弃婴“黄宝”。这个小家伙是一个多月前,被放在新生儿科门口的。“小孩刚来的时候,呼吸非常困难,肌肉僵硬,喉头痰很多。”新生儿科缪添义医师拿出孩子家长留下的纸条。家长称因家庭困难,希望好心人救救黄宝,字条上还写着小孩的出生日期,黄宝2个月大。据新生儿科副护士长邱文波描述,送来时,孩子身上都是针孔,推测在其他医院治疗过。“他先天性免疫功能较差,18号开始反复出现呼吸困难、心跳暂停等现象。”缪添义说。
弃婴现象一直备受媒体关注。据了解,台州多家医院都曾被弃婴困扰,有些医院甚至不敢再寻求媒体报道。“一报道,弃婴更多了。”椒江某医院一位叶姓医生告诉记者,这些弃婴大都患病,医疗费用较高,而家长以外来人口居多,难以支付巨额医疗费用。
医生诊断,黄宝真正好起来,要到2周岁以后,这期间,每天都得有护士专门盯着照顾。“没办法,不能扔着不管,他在这一天,就得照顾一天。”日前,记者来到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护士陈芸芸正准备为黄宝吸痰。
缪添义告诉记者,目前,黄宝的医疗费用已经达3万元,继续治疗还需2-3万元,另外,黄宝治疗期间所需的衣服、尿布、奶粉钱等,均由科室垫付。
“发现小孩时,我们已经报警,治好后,应该送到福利医院,但医疗费用都得由医院承担。”市立医院办公室主任朱俏军告诉记者,除了弃婴,医院还有不少“无主病人”。
第一种是病重的流浪乞讨人员,一般很难找到家属;第二种是有家属但家境贫困、病重付不起医药费的人;第三种是无赖人员,这类人有钱也不付;第四种是弃婴。还有一部分“无主病人”是需要急救的患者,开绿色通道进来,因交通事故,无明确肇事方或肇事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最终也落到医院的头上。
2012年,因患肺结核,一个24岁左右的外地打工小伙被老板赶出来,110接到报警,将其送往台州市立医院救治。院方在救治的期间还帮忙联系媒体、公安部门,寻找失散多年的家人。但家人来后,因为贫穷无法支付医药费,便自行离开。
路桥博爱医院ICU主任陈奇回忆“无主病人”们,称哭笑不得。
2012年12月9日,因与人打架,彭祖兰被送来路桥博爱医院救治。治疗后,家人不但不支付医疗费,还要求院方开具发票,用来打官司,院方回复未支付医疗费用不能开发票,对方便称主任医师“咋这么没用”。
还有流浪汉因醉酒与人打架受伤送来,医好后反问医生:“你为什么把我拉回来?没钱,谁拉来谁付。”
路桥博爱医院护士长应秀燕告诉记者,有很多病人因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受伤后由民警送过来,但民警人送到就走,并直接表示“医疗费管不了,送过来职责就到了”。由公安部门送过来的,还有一批犯罪嫌疑人。“犯了事,本来就打算进去的,到医院救治,更不会付医疗费。”陈奇说,有些选择自杀的人经救治,甚至会在医院再次求死。
除了要管费用,对于这些病人,医院有时还要负责身后事。陈奇告诉记者,他就曾经碰到一个病人,家人因付不起医药费而主动放弃治疗,连衣服都买不起说拿布包了就行。
类似的例子,几乎每一家医院都存在。没钱治病,有患者放弃治疗,有患者耍赖走掉,也有患者打人情牌拖欠费用。来自贵州的王春光,因出车祸,全身骨折、重度颅脑损伤,救治成功后为省钱回老家医治,但只能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现仍拖欠医院16万多元。
医院发愁,救助亏空谁来填补?
据了解,一位急救患者所产生的医疗费,轻则两三万元,重则二三十万元,且不包括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与请保姆的费用。每年,因救治“无主病人”而产生的账目,让医院倍感压力。台州恩泽医疗中心路桥医院医务科虞朝黎统计,光“无主病人”这块,近5年,该医院亏空达270多万元。“去年,医院因救助无主病人,欠款已达60多万元。该项救助造成的亏空逐年递增,医院压力很大。”路桥博爱医院办公室主任蔡伟彪告诉记者,院方曾提出申请减免,但一直没有回音。
关于“无主病人”,记者也采访了多名医院工作人员,他们表示,救死扶伤是应该的,但亏空难免让人心寒。采访中,多名医生也抛出了他们的各种疑问——
“看不起病,放弃治疗的,可否提交申请?”“很多人在夜市摆地摊,被西瓜刀砍了,或找不到肇事者的,医院救了,政府能否给一些减免政策?”“自杀的人救不救?”“车祸或别人打的,农医保报不了,只负责基本医疗。医院救不救?”
“救助站直言,有病的不要送过来,要身体好的;福利院说,弃婴治好后可以接收,但医疗费无法承担。”台州市立医院的朱俏军说,听到这些答复,医院非常无奈。
他经历过一件事情。有个外来打工者偷东西,从高空摔下骨折,曾要送去救助站。救助站要求先医治。待医院治好后,救助站给打工者买了一张火车票,送回老家。“我们眼巴巴看着他上车,眼巴巴看着医疗费没了着落。”
“救人是医院的责任,但我们也在想,怎样才能让社会认可,怎样才能让政府支持医院的救死扶伤。”朱俏军很希望,在医院救助病人的同时,相关福利机构、社会救助机构也能一起跟上,“‘无主病人’更需要人文关怀、社会关照。”
相关补助政策暂未形成,
应该如何完善机制,你有好建议吗?
就医院“无主病人”亏空补助情况,市卫生局表示,由家属、公安送过来的无力支付、或不付钱直接走掉的病人,目前暂无机构买单,需要医院垫付。
市财政局社保处黄晖则告诉记者,一般的卫生医疗补助只补病人,不补医院。但是,公立医院在经营状况不好的情况下会有补助,私立医院就很难保障。“今年,财政对全市医疗机构投入约19亿元。但目前,对于医院因‘无主病人’产生亏空的相关补助政策暂未形成,市政府正在考虑如何解决,《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正在推进。”
徐静雅在路桥医院负责医院物价及欠费管理,她说:“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路桥出台了一个《绿通病人全额拨款》政策,全区每年有30万元补助。但是,到现在,这个标准一直没有变过。”徐静雅认为,物价在持续上涨,医疗补助原地踏步,就跟不上社会变化,相关政策应该调整一下。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路桥医院医务科主任虞朝黎则表示,“无主病人”的医疗费用不该由医院承担,若继续让医院亏空下去,难不保会形成“表面在做,内心抗拒”的恶性循环。
虞朝黎以路桥区为例,路桥多外来务工人员,有许多通过公共卫生抢救渠道、卫生院送上来的急救患者,经常在医院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就走了。“医院无论是公立性质,还是私立性质,都在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事业做贡献,都应得到相应的补助。”虞朝黎进一步分析,给予医院的补助必须具体到救助方,关键在于建立医院报销“确认”机制。“救助站送过来,或者是民警送过来的救助患者,要有他们的确认,医院上报才有根据。另外,在申请补助的流程上,要开辟一条专门通道,不能跟其他医疗器械补助混在一起。”
“无主病人”的社会补助机制问题,在台州范围乃至其他城市都有存在,这一块,应该如何完善,台州能否率先拿出一个可行蓝本?本报将持续关注。也欢迎读者来电来信说说想法,或搜索微信公众账号“台州日报专副刊”,加入我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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