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土公告字[2013]个第8号 | ||||||||||||||||||||||||||||||||||||||||
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依法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间数不限。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6日至 2013年10月29日到 温峤国土资源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6日至 2013年10月29日到 温峤国土资源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29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在 温峤镇政府五楼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对受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者,除交纳3%契税、0.5‰印花税和建设规划报批税费外,免收征地费和土地报批税费。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峤国土资源所 联系 人: 联系电话:86969307、8696970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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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国土资源局2013-1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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