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名誉侵权须赔礼道歉
女护士阿玉说,医院的骨外科主任阿雄故意找借口到手术室拿东西,从后面双手抱着她并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丈夫阿坚听说此事后,到医院大骂阿雄“王八蛋”,两人一度发生肢体冲突,阿坚更动手打了阿雄耳光。
阿雄认为阿坚夫妇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2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阿坚向阿雄书面赔礼道歉,驳回了阿雄其他诉讼请求。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实习生凌娜)在得知妻子阿玉被男同事性骚扰后,八零后男子阿坚到妻子单位替妻出头,大骂涉嫌“咸猪手”的男同事并赏了对方一耳光。而阿玉也向医院领导反映了遭遇性骚扰的情况。结果,夫妻两人被男同事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告上了法庭。
近日,法院判决,阿坚因有辱骂殴打行为,确属侵权,应该道歉。而邓玉反映情况纯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属侵权。
医生疑施“咸猪手”被打
阿雄为广州一家著名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骨外科主任,阿玉是该院手术室的一名年轻护士。2011年10月20日晚,阿玉的丈夫阿坚从妻子口中得知,阿雄在当天对阿玉做出有骚扰性质的行为,遂决定于次日找阿雄理论。
2011年10月21日14时30分许,在阿玉的指引下,阿坚来到医院骨外科诊室,当时诊室中无病人,仅有阿雄及另一名医生。在确认阿雄身份后,阿坚与其就有关阿玉被骚扰一事进行理论,其间,阿坚情绪激动,大声叱骂阿雄“王八蛋”,警告他不要再骚扰阿玉,两人一度发生肢体冲突,阿坚更动手打了阿雄耳光。眼见冲突升级,原本在走廊等候的阿玉赶紧把丈夫推出诊室。
女护士大胆反映“被揩油”
事件发生后,阿雄将纠纷情况向时任护理部主任进行反映。11月9日,护理部主任以上司身份单独向阿玉了解上述事件的具体情况。阿玉遂将发生在2011年10月20日、21日期间涉及阿雄的事件向护理部主任作出陈述。根据阿玉的说法,阿雄在事情发生的前一天故意找借口到手术室拿东西,从后面双手抱着她并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夫妻均被告名誉侵权
尽管被打耳光,但阿雄认为此事仅是误会,传出去会造成影响,因此在事发后想私底下解决,并未报警。但在得知阿玉已经向医院领导层面反映有关情况后,阿雄亦要求医院方面作出调查,但医院方面一直也没有作出答复,其间,阿雄曾找任职某治安队的朋友出面打电话给阿坚,要求其当面道歉,但遭到阿坚拒绝。
因认为阿坚夫妇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阿雄将阿坚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礼道歉并赔偿2万元。
法院:丈夫护妻心切情有可原仅需道歉
在庭审中,阿坚夫妇表示,与阿雄发生冲突后,曾收到两次威胁电话,阿玉这才于2011年11月7日向院领导反映了前述遭受性骚扰的事件,该院领导遂决定对此事展开内部调查,但一直没有结论。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冲突地点是在医院骨外科诊室这一公开场合,而阿坚在有关妻子性骚扰事件尚未被核查定论的情况下对阿雄使用“王八蛋”这一言辞用语的确包含了丑化阿雄的成分,因此,阿坚上述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给阿雄造成了影响、降低了其社会评价和形象,侵害了其名誉。考虑到阿坚是听闻妻子反映曾遭受性骚扰行为这一情况下,出于保护妻子、杜绝骚扰行为的继续发生等目的才找阿雄进行理论的,并在情绪激动、愤怒之下才说出过激的言辞话语。而事发时涉讼的骨外科诊室中并无病人,仅有阿雄及另一名医生,因此阿坚的行为影响范围有限。由此阿雄要求阿坚赔礼道歉,合理合法,但2万元赔偿则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至于阿玉,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既没有宣扬阿雄的隐私、捏造事实公然丑化对方人格,也没有对阿雄进行侮辱、诽谤等。因此,邓玉的行为没有侵犯阿雄的名誉权。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阿坚向阿雄书面赔礼道歉,驳回了阿雄其他诉讼请求。判后,阿雄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广州中院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遭遇职场性骚扰
职业女性维权难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谢友林律师告诉记者,《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但是,现行法律并没有把性骚扰列为独立的案由,导致立案难,不少受害人只能以人格权纠纷起诉。而在诉讼中,存在事实认定难,赔偿难的窘况。而如果按照劳动权益受损进行诉讼,全部程序走完短则一年长则几年,许多当事人会因“耗不起”选择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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