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智德)10月8日起,温岭将推行生活垃圾运输车“通行证”制度,以后凡是进入城南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运输车须持证,此项措施旨在规范生活垃圾运输车上路作业,杜绝抛洒滴漏,防止市容环境二次污染。
根据规定,凡持有《垃圾运输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生活垃圾运输车必须符合车容、车貌整洁卫生,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的要求,《通行证》有效期为1年。对非密封式,但正落实整改措施的垃圾运输车发放《垃圾运输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半年;对既不是密封式,又不落实整改措施、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垃圾运输车辆,不予发放《通行证》。
无《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垃圾填埋场。《通行证》一车一证,须贴在车辆挡风玻璃醒目位置,有效期到期后重新审核发放。
同时,温岭市将逐步淘汰敞开式运输车,全部采用新型的密封式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专用车,将于2014年逐步更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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