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两次遭持刀摊贩暴力抗法》后续
□记者 卢星颖 通讯员 郭英姿
7月18日,本报报道了黄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工作人员开展夜间市容整治专项行动时,在黄岩城西街道缙云路遭遇“眼镜烧烤”店两名摊贩暴力抗法,致使3名执法人员被砍伤(详见本报7月18日2版)。日前,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7月16日20点3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依法对“眼镜烧烤”摊占道经营的工具进行依法扣押,黄某、黄某某以手拉烧烤摊的方式阻碍执法,致使发生争执,稍后又以菜刀、斧头、砍刀及丁字棍状物对执法人员进行乱砍乱划,造成3名执法人员受伤,其中一位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黄某、黄某某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仍以暴力方式阻碍公务执行,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黄某、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扣押作案工具由侦查机关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