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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4年起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管理考核
2013年09月23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近期,国务院正式发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该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此外,该行动计划中还推行了十条具体的防治措施,从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建立检测预警应急体系等方面全力保障该目标的顺利实施。

  对于国务院这次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所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好和最差的排行榜,对于相关落实部门来说又是否是一种压力?十条的具体措施又是否能够真正落实到实处?对此,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以下简称“污防处”)和监测与信息处(以下简称“监信处”)的专家接受本网记者专访,结合浙江省的具体情况,用专家的视角解读和回应了公众关心的若干问题。

  5年奋斗目标难度大需全社会共努力

  记者:在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及,“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这个任务指标,对于浙江省来说完成是否有困难?

  污防处:可以说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十一五”期间完成全部火电厂的脱硫除尘,常规三项指标的主要污染物PM10也只是下降了9.1%,PM2.5与PM10比较,来源更为复杂,不仅是传统的火电、扬尘,还包括机动车尾气、有机废气,甚至餐饮油烟等生活废气,涉及面更广、治理难度更大,要在今后5年下降20%,难度是非常大,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全社会动员一起来推动。

  每年治理一批工程争取空气质量改善

  记者:浙江省早前发布《201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实施方案》,现在国务院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否表明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已经达到了非常严重非治不可的地步?亦或说明我们有能力、有精力来治理大气污染?

  污防处: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方面说明我国大气污染的形势相对严峻;另一方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护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非常重视,对治理好大气污染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我省年初制定了《201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实施方案》,是对年度工作的一个部署,今后我们每年要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年度计划,每年治理一批工程,争取5年后,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14年:11个设区市拟开展大气环境预报

  记者:在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及,“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环保部门将在哪些方面体现与气象部门强有力的合作?

  监信处:今年5月份,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署《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合作协议》,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协调机制,今后要在共同建立气象与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在监测站网布设和资源共享方面加强合作,要共同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雾霾天气成因、区域大气传输机理及预警技术等领域的科学研究,要定期举行会晤协商活动,重点开展雾霾和空气质量的联合预报预警和服务会商,开展面向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的大气环境预报预警服务,初步计划明年年底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对11个设区市开展大气环境预报。

  浙江:将每月公布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

  记者:在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及,“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对于浙江省来说,是否有压力?

  污防处:对我省来说有一定压力,毕竟没有一个城市愿意被称为“雾都”,目前,我们虽没有列入最差,但一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也不乐观,容不得半点闪失,如果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做好,环境恶化或者改善不明显,都有可能上最差的名单,这对于我们努力创建生态文明的各个城市来说,都是很有压力的。而对于环境空气质量好的城市来说,大气环境质量好就是一张名好片,如果上了最好的名单也不会甘心掉下来。所以说,国家每月公布最差的、最好的城市名单,对我们各市来说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推动地方政府、企业、民众自觉改善大气环境的动力。

  今后,我们省里也将参照国家的做法,要每月公布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让广大老百姓充分了解当地大气环境状况,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浙江:2014年起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管理考核

  记者:本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被称为“史上最严”,并且在该“计划”中提及“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这个举措的实行,将会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

  污防处: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以具体的环境质量目标和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确实是“史上最严”,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就是从顶层设计上强化保护我们大家赖以生存的大气环境,我们认为这必将起到引领绿色发展,促进树立科学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将极大地推进我省美丽浙江建设、解决好民生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明年起,我们省里要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管理考核,将各地的大气环境质量是否逐渐好转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价、各地项目审批以及生态转移资金支付相挂钩,促进地方政府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接下来,省里、市里和县里要出台具体的实施计划和细则,省里的实施计划马上就要报到省政府审核,各地的细则要在年底前出台,我们要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上,一步一个脚印,每年扎实推进一批环境治理工程;同时,要引导广大老百姓,同呼吸、共奋斗,在衣食住行等生活中注重环境保护,共同把我们呼吸空气保护好。我们相信只要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到人人是污染的排放者,更是大气环境的保护者,我们大气环境会一天天好起来。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孙璐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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