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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项链脖子上一套
转身就跑成窃贼
没钱花家里又不给怎么办?玉环一小伙吴某想出了个“好办法”,以试戴项链为由趁店主拿货时转身就跑。近日,玉环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话说不久前,20岁的吴某交了个女朋友,谈恋爱成本高,辛苦打工挣的钱一个月不到就花光了,他求助父母无果,就决定对珠宝店下手。他找到一家珠宝店,戴上一条价格2万元的金项链后,趁老板不注意,猛然冲出店铺。
微评:小伙子,搞这么一出戏,何苦呢?金钱买不到爱情,金钱更买不到自由。世界上有很多赚钱方法,但肯定不包括抢劫和偷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