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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的郑先生疑在丽水“被犯罪”
2013年09月16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去办暂住证被告知曾有“案底”

  前两天,住在路桥的安徽男子郑绪才遇上了件让人郁闷的事儿。在路桥安家十多年的他差点成了路桥警方的“重点监控对象”。因为在警方的记录里,有着相同身份证号的“郑绪才”曾在丽水犯过事儿,还坐了班房。可郑绪才却说他从没去过丽水,有“前科”的事儿也让他一头雾水。

  去办暂住证突然发现自己有“案底”

  事情发生在9月11日。那天,郑绪才到路桥横街派出所去办暂住证。以往只要拍个照片做一下登记就好,可这次办证的人却要求录他的指纹。

  “民警说我有‘前科’,在丽水犯过事儿,还坐过牢。”今年31岁的他老家在安徽迎仙镇。他说,他十多岁的时候就到路桥打工了。现在从事破碎塑料加工行业。

  “我从来就没有去过丽水,更别说犯事儿了。”郑绪才连连喊冤。

  眼看着郑绪才拒不承认自己的“过往”,民警从电脑里调出了他的“犯罪事实”:2009年12月30号,持有相同身份证号码的“郑绪才”在丽水市莲都区因为盗窃罪被抓,莲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件。

  面对这些“案底”,民警不得不对郑绪才的血液、指纹等信息进行备案。

  房东证实郑先生在村里住了好多年

  但是郑绪才不服气,他拿着民警出示的“犯罪事实登记”跟自己的资料做了对比。他发现,有一些地方存在出入。郑绪才的家庭住址登记为:迎仙镇秦庄行政村东郑庄35号;而“犯罪登记信息”里住址却是:迎仙镇秦庄村郑庄35号。

  此外,郑绪才还发现一个明显差异,就是“犯罪登记信息”里的照片不是自己。

  “会不会是有人捡了我的身份证冒名顶替呢?”郑绪才说,19岁那年他掉过一张一代身份证。

  虽然还没搞明白是什么状况,但是郑先生不想“背黑锅”:“以后住宾馆,申请贷款都有麻烦。说不定还会再次被犯罪。”

  郑绪才很着急,他说他2009年的时候,已经搬到横街镇湖头村了。一直在路桥做生意,房东和村里人都能作证。

  9月13日,记者联系上了郑绪才的房东吴先生。吴先生证实郑绪才2007年开始就租住在湖头村,一直做塑料生意。

  两地警方将联系核实情况

  那么郑绪才是不是被冤枉了,有没有办法还他“清白”呢?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路桥横街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人的长相会因为时间变化而有所不同,很难凭一张照片就证明郑绪才不是“犯罪记录”里的人。

  因为“犯罪记录”里的案发地在丽水,按照程序,横街派出所将把郑绪才的情况汇报给上级,再由市公安局向丽水警方进行核实。“如果郑先生确实是被冤枉的,我们会请丽水警方帮其销案。”工作人员说。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王 茜  编辑: 朱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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