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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一个案件 救一名孩子
2013年09月12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9月5日,在路桥看守所,女检察官与少年谈心。

  独行侠的孤单与渴望——马灵剑手记

  小阳,男,17岁,罪名盗窃罪。

  第一次讯问,他别着头,问什么都说是,有种敢作敢当的爽快劲。但他一直低着头,不是害怕,也不是漠然,而是一种让人触不到的痛。

  “为什么反复偷东西?”我问道。

  “没钱,不想工作。”小阳已经懂得回答的套路。

  “想过改吗?”

  “不知道。”小阳回答。

  “一个人吗?”我一语双关。

  “一个人。”他迟疑了一下说。

  “有过过生日吗?”

  “不知道,没有。”小阳有些茫然。

  “没钱,不想工作都不是理由,可以告诉我一些事情吗,比如爸爸妈妈?”

  他看着我半晌,嘴巴动了动,却没有发出声,过了几分钟,盯着我,说:“不知道。”

  孤傲地装着坚强,但身体却分明在颤。

  我忽然别过头,眼泪止不住流下来,这是我审讯未成年人以来,第一次落泪失态。

  从见这孩子的第一面起,我就感受到他内心那无尽而漫长的孤单。

  小阳述说了他的身世,母亲生下他后就过世,嗜酒的父亲打他到8岁,后来小阳离开家,独自流浪。他早已忘记父亲的样子。他摊开手,告诉我,很想知道父母手心的温度有多温暖。

  他说,很多时候,只想找到吃的东西,作案从不带凶器或其他工具,原因是不想去伤人,伤了人也许一个家就碎了。

  这是一个虽然犯了法,但内心依然强大、善良的孩子。一个内心独立强大的孩子,可能会走向两个方向,不是成为一名高智商的犯罪分子,就是改过自新拥有美好生活。小阳应该属于后者,他的内心里仍有渴望,仍有爱心,拥有重新生活创造生活的能力和人格。

  在一次心理老师与看守所少年的课堂交流后,小阳写了一篇文章《健康与责任》,署名写着“罪犯小阳”,我划掉了“罪犯”两字,写了理由——我相信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你都不是一个罪犯,而是一个坚强、独立、善良的孩子。

  原谅与不原谅的交锋——徐玲丽手记

  初见17岁的小陈,白净、内敛。交谈时,他一直侧着脸,不敢正视他人的目光。我想象不到一个柔弱的孩子为何去偷东西。

  今年2月,小陈在同案犯的带领下入户盗窃两辆电动车。审查起诉期间,小陈对我说:“很后悔,很想赔偿被害人损失。”这个孩子能为自己的过错深深自责,作为检察官的我应该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重新做人。

  我当即联系了被害人,他表示两辆电动车刚买就被偷,实在气愤,除非以购入价赔偿才肯原谅。但小陈的家人是外来务工人员,取保候审的钱是到处借的,他父亲说现在没人可借。

  可我实在不愿意起诉这个孩子。

  我再一次联系被害人,告诉他:“这孩子只有17岁,这是他第一次犯罪,他只是同案5个人中的小跟班,分到的钱最少,他愿意以鉴定价格赔偿。”还是遭到拒绝。

  当我第三次联系被害人时,他有所触动,问我:“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原谅他?”我抓住机会说:“这个孩子是真心想改好,也希望尽力去补偿你的损失。你的孩子估计与他差不多大,如果他偶尔犯错你会原谅他吗?”电话那头,对方停顿了一会儿,对我说:“算了,以鉴定价赔好了。”

  3天后,被害人到了我单位。当小陈将1314元赔偿款交到被害人手中并真诚向他道歉时,出现了我没想到的一幕,被害人硬是将14元塞还给小陈,说是给他的零花钱,希望他以后能学好,并写下谅解书。

  我感到很欣慰,小陈用诚意征得被害人的谅解,我用耐心促成这一次刑事和解。作为一名未检科的检察官,我想我们工作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尽最大努力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

  案子结了,回访仍在继续——张萍手记

  一天上午,一个衣着单薄的小男孩走进我的办公室,怯怯地说“我是小飞,来报到”。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我在想:这个眼睛清澈的孩子怎么会犯罪?我告诉他做笔录需要父母或亲属陪同,他提出让养父过来,因为养父比父母更疼他。直觉告诉我,这个孩子的家庭环境有问题。

  我查了卷宗,小飞属于超生,出生10多天就被姑父姑妈带走。初中毕业后,亲生父母将小飞带到台州打工,他每月工资全数上交,还要负责全部家务,稍有反抗就会遭到责骂。去年12月,他的哥哥结婚,父母回了老家,临走时留了一袋大米和20元钱。此时,离发工资还有10多天。之前因向老板预支工资被家人打骂,他不敢提前要工资,于是想到偷市场摊位上的零钱。

  “小飞的案子涉案金额不大,又是未遂,这个孩子本质不坏,出于生活困难而实施犯罪,符合不起诉的条件。”我向院领导介绍了小飞的情况并提出不起诉意见,得到一致支持。

  我将不诉决定书送到各被害人,他们的反应让我惊讶,一般情况,被害人都会表现出对行窃者的痛恨,而这些人却表示同情,并愤愤对我说“这孩子平常干活很卖力,就是因为经常被家人打骂,才做出这事。他的家人应该负很大责任。”

  案子虽结了,但我的工作结束不了。我通过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多次对小飞及父母进行回访,父母也意识到和儿子的交流太少,只注重严教,导致小飞走上偷窃的道路,表示会改进教育方式。回访工作仍在继续,我在寻找心理老师,希望帮助、引导小飞形成独立的人格。

  记者追访

  路桥检察院成立台州首个未检科

  探索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新方法

  “小刘,上次走出看守所大门没几天,因为没钱用,干了错事又进来。这次出去时,我一定要让你老家的父母来接你。”

  “小彭,你对做什么工作感兴趣?我觉得你挺聪明的,可以学些实用的技术,比如厨艺、修车。”

  9月5日,在路桥看守所,路桥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与失足少年面对面交谈。

  未检科科长张萍介绍,为构建“保护、维权、宽缓、恢复、关爱、救助、回归、矫正、预防”的现代少年刑事司法体系,今年3月29日,路桥检察院成立了台州首个未检科,实行捕、诉、防一体的办案机制。截至8月底,共受理案件122件179人,其中不予批准逮捕5件6人,不予起诉8件8人,相比去年同期,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不诉人次多了。

  未检科的3位检察官都是30岁出头的女同志,她们用过硬的业务知识、爱心、耐心,把宽缓化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把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帮教作为重要工作,走出了以前“就事论事”“为办案而办案”的老模式。

  一直以来,3位年轻的女检察官都会抽空写办案心得。“办一个案件,救一名孩子”是她们共同的目标。

  “让我儿子给你们送瓶芝麻油”

  ——一位失足少年母亲的改变

  前几天,张萍又给小飞打了电话。小飞告诉她,打算这几天和家人去公安局退保证金。“那刚好,让你妈也到我办公室,聊聊天。”

  考虑到小飞父母很要面子,每次约谈,张萍都让他们到她单位。张萍记得7月的一天,她找小飞的母亲谈话时,这位年近五十的农村妇女,除了对孩子不满,一直认为这个孩子太不中用,把家族的面子都丢光了。

  约好见面的时间刚到,小飞拉着母亲的手走进办公室。张萍站起来,笑着说:“阿姨,你儿子现在和你亲起来了。”

  “嗯,我晕车。这个儿子让我操心啊。”虽然母亲对儿子还有不满,但语气缓和,“他知道我在外面摆摊舍不得买水,每天下班后会给我送开水。房东也跟我说,这个儿子会吃苦,对我贴心,让我不要把他过去犯错的事挂在嘴上。”

  “是啊,我们都觉得小飞本质上是个好孩子。你们家长更要给他多些关爱。”张萍说。小飞母亲又叹气地说:“他每天进进出出,很少叫我‘妈’,还是和我不亲。”被检察官马灵剑叫去谈心的小飞,对母亲也有怨言,说母亲没给他买过衣服,没给过他零花钱。

  “小飞,以后回家嘴巴甜点,多叫几声妈,她下午在这里也说了你的优点。”小飞点了点头。“阿姨,你嘴上说儿子不好,其实心里觉得儿子有好的一面,以后多些表扬。还有,小飞的衣服旧了,找个时间给他买身衣服。”小飞的母亲马上答应。

  临走,这位曾听不进任何劝的母亲,拉着张萍的手说:“我家没值钱的东西,明天让我儿子给你们每人送瓶自家榨的芝麻油。”

  张萍委婉地回绝了小飞母亲的好意。“这位母亲会对孩子做怎样的改变,我不好说,但至少我感受到她的态度有了改变。”张萍绷着的心稍显轻松。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颜敏丹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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