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提到的拥堵费引起广泛热议。
从这次关于拥堵费的舆论背后,看到的是地方政府亢奋的收费冲动。一些地方在公共管理上已经养成了懒政习惯,遇到问题一拍脑袋首先想到的就是收费,对收费形成了强烈的依赖。而且总喜欢拣软柿子捏,拿没权没势的人欺负,不敢向垄断寡头们收费,不敢向大企业大集团开刀,最喜欢从没啥话语权的车主身上拔毛。
所以,每次治堵治污,最终的成本都落到了车主身上,一辆车上已经叠加了无数重复的、不正当的税费,因为这个软柿子最好捏!
交通拥堵费,实际上是让车主为政府的错误埋单,让政府从自己的错误中受益。一个基本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原则是,不能让任何人从自己的错误中受益,犯错者必须付出代价,如果一个人犯错了不仅不受到惩罚,还会因错受益,这等于是鼓励人犯更多的错。一般情况下,犯错者都会受到惩罚,可由于政府掌握着决策权和惩罚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很多时候政府拥有“犯错了却让别人埋单”、“不仅不受罚还受益”的特权,比如这个交通拥堵费,就是典型的“从错误中获益”:先把城市弄堵了,然后再收费。
跟不少地方官员打过交道,他们对本地的拥堵都不当回事,甚至引以为豪,真有“堵车是城市繁荣的象征”之想法。据说要想成为国际大都市,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房价要足够的高,一是城市要拥堵。房价不高,城市不堵,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国际大都市。于是,一些官员为官一任后,常引以为豪的政绩是:房价终于被我搞起来了,面上特有光。城市终于堵起来了,这是多大的政绩啊。大拆大建,乱规划乱建设,没有长远眼光,只有短期政绩;只看GDP,不看幸福感,城市怎么可能不堵!
城市在大拆大建摊大饼的过程中,GDP上来了,官员收获了政绩。大工程大项目的上马过程中,一些官员腰包也鼓起来了。只顾建设不顾城市承载力,只看短期政绩不顾长远发展,加上吝啬于公共交通的投资,加剧了城市拥堵。好了,城市堵起来了,然后开始收拥堵费。把城市弄堵的犯错过程中,政府和一些官员受益了,治堵的纠错过程,收费,又是让政府受益。政府两头受益,而车主两头受损:堵,受害的是车主,治堵,拔的还是车主的毛。交通拥堵费不一定治得了堵,政府却有了一个新的收费项目。
城市越来越堵,公众没有见过一次官员因拥堵而丢官,车主却一次次地被拔毛。治堵的政策不断地出台,限号限牌,提高停车费,治堵效果不知几何,对治堵者缺乏约束,似乎可以无限制地试错,无限制地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广大车主。
城市拥堵有多方的责任,政府、企业和车主都有责任,可如今车主承担着无限的责任,所有的治堵政策都在打车主的主意,作为重要的责任方政府部门不仅没有担应有之责,甚至想从治堵中获益,这怎么治得了堵?要治堵,一方面需要对政府治堵进行考核,不能无限制地错了再试;另一方面需要对治堵的权力进行限制,防范地方借治堵敛财。不能出现这样的逆向激励:城市越堵车,反而对政府越有益,因为可以冠冕堂皇收更多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