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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干事者撑腰!仙居县通报澄清党员干部受到的不实举报
2019年01月10日 来源: 清廉仙居

  1月8日上午,仙居县纪委在白塔镇政府召开全县失实纪检监察举报澄清通报会,公开对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民警陈兴旺充当村霸“保护伞”、白塔镇富垟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旺弟伙同村两委干部私分诸永高速和35省道土地征用款等问题、县纪委干部潘宁斌和张勇包庇白塔镇某村干部吴某某违法违纪等3起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县纪委常委张丽萍通报澄清3起失实信访举报。她说,这些不实举报,有的是执法人员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就受到错告;有的是举报人没有真凭实据,仅靠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就向有关部门举报;有的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敢于担当,触及个别人利益受到诬告。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关口,承担着发现和揭露违纪问题线索的重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少数群众为达到个人非法目的恶意信访,造成全县纪检监察信访量居高不下,其中重复访量大、举报失实率高,损害了党内政治生态,也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12月,县纪委结合仙居实际,出台了《仙居县失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主要目的就是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秩序,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杨华芬在会上说,当前仙居县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推进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的攻坚期,需要大批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改革者、开拓者。一些别有用心者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干事创业者,挫伤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干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县纪委在开年之际组织召开首场澄清通报会,释放出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

  杨华芬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积极推动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全县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只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就不用担心遭受非议、误解,更不用担心被问责处理,坚决纠正“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和“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观念,不当庸官、懒官、糊涂官、太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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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纪委监委通报澄清5起党员干部受到的不实举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担当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正面激励,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担当精神,根据有关规定,日前,仙居县纪委监委通报澄清了5起党员干部受到的不实举报。

关于澄清对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民警陈兴旺充当村霸“保护伞”的不实举报

  2018年10月,陈兴旺被举报在办理柯某某和吴某某因房前道路通行问题发生殴打案件时,包庇、纵容村委会委员吴某某横行乡里、为祸乡邻,充当其“保护伞”的问题。经查,陈兴旺在办理柯某某殴打吴某某案件时,按照法定程序和案件事实,对柯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陈兴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不存在充当村霸“保护伞”的行为。现对陈兴旺受到不实举报的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白塔镇富垟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旺弟伙同村两委干部私分诸永高速和35省道土地征用款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9月,吴旺弟被举报伙同村两委干部私分了前垟村(行政村撤并前行政村)诸永高速和35省道土地征用款问题。经查,因诸永高速公路和新35省道建设需要,分别于2005年和2011年征用前垟村共计78.36亩土地,土地征用及青苗补偿费共计1966407元,全部通过银行转账到村集体账户。该村每年按规定进行清账,并将清账情况向村民公开。补偿款除了发放每人口1000元外,主要用于前垟溪大桥建设、村民农医保缴纳、村公共厕所、排污管道建设以及日常等开支,目前村账户还有结余款80多万元。信访反映不实,现对吴旺弟等村两委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下各镇武装部长潘再平包庇村民建大坟的不实举报

  2018年4月13日,潘再平被举报是下各镇下高村村民沈某某姐夫,包庇沈某某为其父违规修建大坟、导致该大坟至今未拆问题。经查,潘再平与沈某某无亲属关系。2018年4月3日,潘再平在得知沈某某为其父违规修建大坟时,立即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并责令沈某某根据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要求在出丧前拆除违建部分。4月9日,因沈某某未按要求进行拆除,潘再平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强拆。沈某某得知后,于同日主动拆除了违法修建的部分。潘再平不存在包庇沈某某为其父违规修建大坟问题。现对潘再平受到不实举报的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南峰街道李家兴村干部私分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的不实举报

  2018年9月,群众举报李家兴村财务公开显示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3月8日各有一笔约256万元的关于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的支出,而实际用于发放村民的只有256万元左右,还有256万元左右款项被村干部私分。经调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李家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银行账户,有三次领取记录,共计260万元。这260万元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主要用于发放给村民。村级财务公开时显示的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3月8日村各有一笔约256万元的关于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支出,实为村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填写错误,第一笔系发放时领取的备用金,第二笔系发放后的结账金额,没有实际上的现金支出。信访反映不实,现对李家兴村干部受到不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县纪委干部潘宁斌、张勇包庇白塔镇某村干部吴某某违法违纪的不实举报

  2016年9月以来,潘宁斌、张勇被多次举报在调查白塔镇某村干部吴某某违法违纪问题时存在包庇行为。经查,潘宁斌、张勇等调查组人依纪依规对信访人反映的8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8方面问题均失实。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吴某某存在信访反映外的一些违纪问题,根据调查的违纪事实,白塔镇纪委依纪给予被反映人吴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潘宁斌、张勇等人在办理该信访举报问题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不存在包庇行为。现对潘宁斌、张勇受到不实举报的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标签: 澄清;白塔镇;仙居县;征用;私分;土地;纪委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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