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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19年03月16日 来源: 清廉路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现将路桥区近期查处的区陆海建设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施庆明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1月10日至13日,施庆明带队一行6人赴广州、阳江、珠海等地公务考察学习。2018年1月10日晚,考察团接受被考察对象某集团提供的免费宴请以及住宿。2019年3月,施庆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发改局副局长陶敏祥、原区旅游局党组成员钟立新、原区规划分局副局长张军富、金清镇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冯富林、原区国土分局土地利用科科长王洪滨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已于2018年9月退还。

标签: 八项规定;党委书记;严明纪律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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