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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河湖治理,台州发布总河长令
2024年06月18日 来源: 台州市水利局

  近日,台州总河长令发布,推动河湖治理,台州这么做。

台州市级河湖长

推动河湖治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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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持市级河湖长牵头抓总,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责任河湖的治理、管理、保护工作,印发“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督促或建议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职责。

  (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协调解决河湖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河畅、水清、岸绿、宜居、享游、惠民、兴产的幸福河湖建设。

  (四)坚持安全至上、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综合利用、科学推进,实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水岸同治、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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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主要内容

  (一)推进工程项目。将实施项目化建设作为河湖治理的关键措施,整体推进“一河(湖)一策”和年度计划中的重点任务,促进项目有效实施。对重点工程和代表性项目,加强项目谋划,协调落实资金、政策处理和堵点等突出问题,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实施,促进河湖治理取得成效。

  (二)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和下级河湖长巡河履职,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影响行洪排涝问题,污水直排混排问题,截污纳管不配套问题,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等。确保不出现上级督查督办、主流媒体曝光和公众举报重大问题;确保不出现被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

  (三)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点保障考核断面水质月度、季度达标;不断推进全河段水质达标,推动截污纳管建设,排污口排查整治,污水零直排提质扩面,黑臭水体风险防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进引调水、中水回用等生态补水,打通断头河等;有监测要求的河道,日均流量水位保证率在90%以上。

  (四)加强管理保护。进一步完善河湖管护和河湖长制的体制机制,确保河湖管得牢、管得好。加强涉河涉湖活动的日常管理,有序推进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推进部门之间的联合巡查机制、综合执法机制,打击涉河涉湖非法行为;推进河湖水面和沿岸保洁,保障水域范围整洁美观。

  (五)建设幸福河湖。调研形成治理思路,部署总体工作,推进综合治理,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对照评价指标,谋划和推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富足、水生态健康、水环境美丽、水文化和合的幸福河湖;打造亲水惠民示范窗口,推动建设水文化节点、绿道景观、休闲设施、亲水圈等;推进基础条件好的河湖纳入A级旅游景点,创建水利风景区;带动水产业经济、水美乡村、民宿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周边城市建设、房产开发、重大城乡设施项目落地等。

  (六)形成特色典型。推动河湖治理和河湖长制工作,强改革、争试点,创特色、出亮点,争取治理成效、管护经验、创新技术等获得省部级以上肯定表扬,争取录选省级以上河湖长制、幸福河湖、水美乡村等典型案例。积极推进重大事项活动,包括联合执法、立案查处、公益诉讼、生态赔偿;开展重大文旅体活动,促进河湖空间开放共享;推动跨界河湖共保联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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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工作措施

  (一)现场检查督查。市级河湖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河,在6月底和10月底前形成重大问题排查清单,并通过调研和现场办公,跟进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推动“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落实。

  (二)专题工作会议。每年组织下级河湖长、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等召开专题会议、协调会或联席会议,部署安排工作,研究解决具体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签发河湖长交办单。市级河湖长每年通过2次以上签发交办单(督办单)或批示,明确交办对象、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推进河湖问题整改等。下级河湖长或责任单位完成任务后,递交书面材料形成闭环。市级河湖长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认定验收。

  (四)开展述职考核。市级河湖长向本级总河长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对县级河湖长进行年度履职评价,促进河湖长有效履职;完善政府体系的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考核,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市级河湖长联系单位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为河湖长履职做好支撑。

  (五)督办通报约谈。对履职不到位、交办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久督不改的,可签发工作督办单;或将相关情况通报到当地政府、下级河湖长,问题突出的通报到当地总河长;或进行日常谈话、提示谈话、警示谈话等方式约谈,约谈可单独实施,可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等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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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强化协同

  (一)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充分发挥市级河湖长履职参谋、助理的作用,协助河湖长履职;受市级河湖长委托开展巡河、“一河(湖)一策”的编制实施、会议的统筹安排、市级河长交办任务的跟踪落实等,协助市级河湖长完成对县级河湖长的年度考核和向本级总河长、上级河湖长的年度履职报告,以及对河湖治理成效、管护经验、创新技术等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报送等。

  (二)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落实市级河湖长交办的任务,加强对下级部门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报告各线条涉及河湖的重大事项,为市级河湖长履职做好业务和政策支撑服务。

  (三)市河长办。完善河湖长制有关政策标准和制度,组织起草全市河湖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具体工作,联络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市级河湖长联系单位工作等。

  (四)县级河湖长。按照市级河湖长部署和交办的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和组织部署工作,把具体任务和项目分解到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下级河湖长,跟踪落实项目实施,及时将进展情况反馈到市级河湖长或联系单位,对县级河湖长履职绩效评价由市河长办另行规定。

标签: 治理;工作;督办;考核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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