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2月28日讯(浙江在线共享联盟·天台平桥镇 陈子欣)“当时觉得就用镰刀割掉了部分树枝也不影响树木存活,没意识到是违法的。”拿着破坏古树名木的罚单,当事人王某悔不当初。
近日,天台县平桥镇东塘下村一村民因擅自修剪古樟树枝条,收到了平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开出的“毁绿罚单”。这也是该镇执法部门自古树名木相关事项划转承接后办理的首案。
“在日常生活和建设活动中,部分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不高,往往存在‘攀折修剪几根枝条不会影响树木存活,砍伐、迁移才是造成破坏’的误区,从而有意无意地做出一些对古树名木生长不利的行为。”该案执法人员林逸优表示,2017年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中对此类事项就作了明确规定,明知故犯是漠视,当知不懂是忽视,损害、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一经发现,必然面临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
“名园易得,古树难求”。古树名木不仅具有绿化功能和审美价值,还承载着一个地方的乡愁和文化基因,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据了解,天台县现有古树名木7139株,其中树龄1000年以上的有21株,300年以上的有826株。让古树名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对于保护自然与社会发展历史、弘扬先进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该县近年“创森”、“创园”工作的重要内容。
接下来,该镇对破坏古树名木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与司法、林业等部门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同时联合老干部、团委、妇联等群体入村居检查及宣传,鼓励引导全社会凝聚保护古树名木的合力,形成共治共享,保树惠民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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