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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存放弃置渣土 温岭一公司被罚9.39万元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章惠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1月14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章惠峰)2022年9月30日,因未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置渣土,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公司作出了罚款9.39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自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以来,温岭查处的首例水土保持类型案件。

  2022年6月23日,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移送的首例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案件。收到案件移送函后,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对此开展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2017年该公司拿到温岭市铁路新区TL040212-3地块,项目工地位于温岭市大溪镇下洋张村,工程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地下室产生的渣土不得随意堆放,均须运至城南镇担屿涂消纳处置。2020年8月该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工地围墙内侧地面高于外侧地面,围墙存在安全隐患,为了防止围墙倒塌,遂将挖掘地下室产生的渣土倒在围墙外,加固围墙,堆放围墙外渣土共有四处,堆土方量合计4696立方米。

  该公司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9.39万元的罚款。

  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弃渣的行为会造成水土流失,产生扬尘的危害后果,影响周边生态环境。该处罚事项经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职能划转至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执法局与农水局多次对接,协商合作方式,使得上述案件从发案到下达决定处罚决定书,实现无缝对接。

标签: 温岭市;行政执法局;渣土;首例;围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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