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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超百万元!台州破获首起虚拟币“挖矿”案
2022年08月20日 来源: 台州新闻客户端

  近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多部门合力破获一起价值超百万元的重大虚拟货币“挖矿”案件,这也是台州市破获的首起“挖矿”案。


  7月28日,有线索指向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有异常IP地址登录情况,疑似存在“挖矿”行为。当日,三门县发改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目标锁定在圩岙村一间铁皮棚内。

  “在门口就可以听到机器运行的声音,而且铁皮棚内较为封闭,里面温度比较高。”现场可以看到,铁皮棚内搭建了一排柜子,放置着大量疑似挖矿设备,并且设备正在运行。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勘查、取证,并于当晚对设备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隔天,执法人员带着现场查获的部分设备赶赴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通过高科技手段进行技术鉴定和证据固定,确认这些网络设备属于虚拟货币“挖矿”设备。

  8月3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何某涉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铁皮棚系浦坝港镇村民何某所租,自今年6月起,何某陆续往铁皮棚里放置了108台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用于挖取以太币,该“挖矿”设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挖矿’,从事一些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发行活动”。现场一位执法人员这样说。



  据了解,以太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被称为“比特币2.0版”。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唤醒了一批沉睡条款、僵尸条款,这也是我们第一次办理挖矿案件。”执法人员说,“改革后,监管与执法分工不分家,部门间凝聚成合力,能够更高效地进行基层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何某作出没收全部“挖矿”设备的行政处罚。

  问:“挖矿”也归行政执法局处罚?

  答:是的。以整体政府理念,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发改、经信、教育等23个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此次违法案件的办理,也是三门执法局在发改领域新划转事项的首次突破。

  下阶段,该局将加强与部门间密切配合、协调合作,充分发挥证据共享、案件协作等方面的执法联动,多渠道、多角度推进违法行为的发现及查处,争取各领域案件办理全覆盖。

  关于停止虚拟货币

  “挖矿”活动的通知

  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炒作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浪费能源,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已列为国家明令淘汰产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企业与个人用户应立即停止一切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请提高防范意识,杜绝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及交易活动。如发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请拨打台州举报电话0576-88511602。

  台州市整治虚拟货币

  “挖矿”工作小组

  2022年3月11日

标签: 三门县;挖矿;案件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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