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6-88106102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台州频道 > 台州新闻
最高40万!台州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最新申领指南来啦
2022年04月27日 来源: 台州人社

  近日,《台州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22〕24 号)发布,对台州市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的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对象条件

  1

  2020年7月25日(含)之后首次在台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他要求

  ★2020年7月25日(含)之后首次来台。

  ★引进时(以在台州首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本土培养的博士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

  ★申请者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台州市住房优惠政策。

  ★台州市本级及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的补贴对象,可持房票凭证购买台州市区(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商品住房;市级单位(含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工作地点在县(市)的,可在该工作地点购买商品住房。县(市)的补贴对象,所持房票凭证购房范围仅限于该县(市)。

  申领房票人才(2020年7月25日<含>之后来台)所在的单位应在以下范围内:

  1.企业:在台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台州市外企业在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类产业目录)。

  2.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县(市、区)所属且性质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科创平台或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其中党校引进的专职教师,学历需在博士或以上方可享受相关政策。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4.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才不享受人才房票补贴。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其实际用工单位需符合以上所列企事业单位范围。

  2

  2017年5月9日(含)至2020年7月24日首次引进到台州市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其他要求

  ●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

  ●申请者本人及配偶未享受台州市住房优惠政策。

  ●台州市本级及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的补贴对象,可持房票凭证购买台州市区(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商品住房;市级单位(含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工作地点在县(市)的,可在该工作地点购买商品住房。县(市)的补贴对象,所持房票凭证购房范围仅限于该县(市)。

  申领房票人才(2017年5月9日<含>至2020年7月24日<含>)所在的单位应在以下范围内

  请仔细看好哦

  ▼▼▼

  1.“首次新引进到台州市企业工作”,指2017年5月9日以后,从市外引进来台企业工作且之前无在台工作经历。海内外知名高校、本地高校和台州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在2017年5月9日后新引进,其他全日制本科或取得技师证书资格的毕业生应在2017年12月29日后新引进。

  2.“台州市企业”,指台州市非公企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派遣公司除外)、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市国资委一级监管企业(不含下属子公司)。

二、申请流程

  1

  申领“台州人才码”

  ✦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管家”-点击“人才码申领”-点击“台州市人才认定”-进入“台州人才码”-点击“申领人才码”。已有“台州人才码”的,点击人才码申领,自动跳转到人才码页面。


  2

  线上填写申请表

  ✦

  方式一: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进入“台州人才码”界面,点击“人才服务”-“房票补贴”,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方式二:电脑端登录台州人才在线https://www.tztalent.cn,进入“政策兑现”-“房票补贴”,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3

  提交纸质资料✦

  线上预审通过后,请申请对象打印《房票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一同邮寄或递交至当地人才服务部门。

  4

  公示

  ✦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5

  核发

  ✦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补贴对象核发《台州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三、咨询方式

  各县(市、区)政策执行时间、补助范围和补贴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标签: 台州市;房票;台州;人才;申领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或电头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稿件,均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并保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 台州频道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