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听说养老保险不能重复领的消息,人就慌起来了,每天想的都是这些年来多领医保费的事情。”日前,路桥退休老党员罗某来到路桥街道纪工委,向组织坦白自己多年重复领取医保费。
2002年,罗某所在的企业为他办理了一次性一类基本医疗保险后,其又在台州市路桥乐园领取多年的医保费,共计64084元。“我的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罗某说。
据了解,罗某已于2017年退休,为何在退休后又主动投案,旧事重提?
原来,前不久,罗某在村里参加了一场党员警示教育,在交流时,听村干部例举了一则重复领取养老金,触犯《社会保险法》的案例。这个案例,让罗某意识到自己“贪小便宜”的严重性,他觉得自己应该主动向组织坦白,向有关部门咨询。
“我作为一名退休老党员很惭愧啊,确实没有意识到问题会这么严重。要感谢这次警示教育,给我当头一棒……不该拿的确实不应该拿。”在街道纪检办,罗某坦言道。最后,街道纪工委鉴于罗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缴违纪违法所得,决定给予其严重党内警告处理。
早打预防针,早敲警示钟。目前,路桥区的基层“警示教育”也不断走出了“新路径”——会上听典型案例,干部讲身边故事,读本扫认知盲区,起到了一则案例教育一大片,一个故事触动一大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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