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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海,“3·15”的正确打开方式是……
2017年03月16日 来源: 临海市场监管

  早春三月,草长莺飞~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了!

  3月9日上午,临海市消保委联合全市40多个部门单位和行业协会,在崇和门广场开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活动,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新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放心消费在临海”的消费维权氛围。

  听说现场炒鸡热闹!要不?

  小编带大家去围观围观吧~

  临海市副市长陈先东、临海市场监管局局长金崇富亲临活动现场,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临海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商务局等部门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咨询服务。

  工作人员们为消费者解答关于网络消费和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

  医务人员为消费者们提供免费的健康咨询、身体检查。

  据悉,此次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340人次,受理各类投诉12件,当场解决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6万余份。重点宣传了今年3月15日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当然啦,除了大型广场活动,临海市场监管局各科室、所(分局)还开展了一系列的行动。

  稽查分局执法人员与市人大、政协、行风监督员一同对我市辖区内的加油站、煤气站、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管理执法用的计量器具设备进行了检查。重点查处使用的需经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存在应检未检、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在抽检的3家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

  古城所通过在辖区大型商超的电子屏幕发布宣传口号、发放宣传资料和商超管理方开行政指导会的形式,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大洋所携手台州学院法学社30多位学生,来到临海民工子弟学校新阳小学开展校园消费维权宣传暨支教活动,通过生动的语言、详实的PPT以及来自身边的校园消费维权实例,为10个班的小朋友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消费维权课,并发放反传销圆珠笔和反传销小册子,将维护自身权益和传销洗脑害人的意识灌输给孩子们,引导他们理性消费,远离传销。

  江南所针对汽车行业投诉现象呈爆炸式增长的情况,召开了3·15汽车行业整治座谈会,架设季度通报“高压线”。会上总结去年以来汽车领域投诉总量,按照投诉类型与投诉主体列出问题清单进行通报,借力行业内部竞争力,倒逼各汽车品牌单位自我审视,自查自纠。

  大田所在浙东休闲家居城大学生创业园小微电商专业知识培训点,为创业园的28户小微电商们开讲2017年系列公开课第二讲。在这次公开课上,大田所消保工作人员,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主题,结合历年经典案例,为参加学习的小微电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他们如何正确处理网络消费纠纷。

  杜桥分局联合杜桥镇创业联盟,在杜桥镇街心公园开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活动,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新知识。现场设立专门咨询点,受理消费投诉;提供化妆品保健品快检服务,并组织创业联盟会员为80周岁老人发放拐杖,并提供免费量血压、免费清洗家电等服务。

  此次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96人次,现场受理解决各类投诉8件,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1份。

  白水洋分局联合白水洋镇政府、烟草所、卫生院等单位,在镇中心广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3.15宣传服务活动。

  在镇中心广场,白水洋分局采取现场宣传、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当地群众现场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提供免费理发、免费量血压、真假香烟识别等服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专门宣传咨询台,向过往司乘旅客发放宣传单,传授“三无产品”的辨别方法,讲解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的申诉流程及途径。

  东塍分局在东塍镇康三村举办了“消费维权”的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案例讲解各种消费陷阱以及辨别保健食品的方式、购买注意事项,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桃渚所联合镇食安办在辖区内的大型购物广场门口举办宣传服务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揭露消费骗局与陷阱等方式,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规、反传销条例等消费者切身所需的商法知识。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答疑8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

  河头所联合永丰镇政府,利用当地集市日机会开展3.15消费维权现场宣传服务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当地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相关知识。同时,在宣传现场设立消费投诉站,当场处理消费投诉。当日共计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8人次。

  小贴士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退货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该办法将于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详细内容可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ic.gov.cn/zwgk/zyfb/zjl/xxzx/201701/t20170111_174191.html)

  查看哦~

原标题: 在临海,“3·15”的正确打开方式是……

标签: 消费 宣传 消费者 打开 临海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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