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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知识
2016年07月26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1.新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新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新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新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新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索赔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新消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受教育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7.新消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8.新消法规定的消费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新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该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向该金融机构或其上级机构投诉;请求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调解;向该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投诉;根据与该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金融消费者如何进行投诉?

  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产生消费争议时,原则上先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金融机构对投诉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金融消费者可以向金融机构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金融消费者投诉中举报金融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金融消费者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11.金融消费者投诉方式有哪些?

  金融消费者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可以采用来访、电话、书信等形式。

  12.国内部分已开通的金融消费者维权热线: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中国银行:95566(信用卡专线:4006695566)

  中国建设银行:95533(信用卡专线:4008200588)

  交通银行:95599(信用卡专线:4008200588)

  招商银行:95555(信用卡专线:4008205555)

  中国民生银行:9556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

  广东发展银行:4008308003(信用卡专线:95508)

  兴业银行:95561

  中信银行:95558(信用卡专线:4008895558)

  中国光大银行:95595

  华夏银行:95577

  平安银行:95511-3(信用卡专线:9551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信用卡专线:4008895580)

  腾讯财付通:0755-86013860

  支付宝:95188

  中国银联:95516

  中国银监会:010-66277510(银监会信访受理电话,各地银监局有各自的投诉电话)

  中国证监会:12386

  中国保监会:12378

  中国人民银行:12363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完)

  邮政储蓄理财热线:83886546

来源: 邮储银行天台县支行  作者: 裘冬莲  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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