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孝顺的女儿、女婿和贴心的丈夫;一边,是希望渺茫难以治愈的顽疾。她,最终选择放弃。当着家人的面,一口喝下女婿买来的毒药……面对家属字字泣血的回忆,邻居们催人泪下的述说,陪审员几度落泪。那么,法官将怎样判决这桩交织着情与法的杀人案?
重病卧床一心求死
50岁的余勇已有些伛偻,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
6月1日,他木然地站在法庭上,一脸死灰,站在他身边的是他的女儿余兰和女婿张祥杰。与以往不同,今天的法庭上弥漫的不是仇恨与吵闹声,而是悲伤与哭泣声。余勇声泪俱下,口口声声说:“把我关进去,让我女婿出来吧!”余兰也大哭不止悲伤过度,虚脱倒在地上。但一切为时已晚,因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祥杰、余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余兰因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随着法槌落下,案件尘埃落定,但一个令人扼腕唏嘘的家庭悲剧才刚刚拉开帷幕。
2003年,余勇带着妻子冷燕与两个女儿从湖北来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打工。那时,孩子还小,夫妻俩盼着能过上好日子,风里来雨里去,虽然辛苦,但生活还是充满了希望,两个女儿也相继长大成家。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四五年前,冷燕时常感到头晕、关节疼痛,本以为是风湿等小病,但随着时间推移,冷燕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医院的药也吃了不少,但毫无效果。
于是,女儿带着冷燕来到了武汉、北京,经过大医院的反复诊断,冷燕被确诊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另外伴有脑梗、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病症,这个消息对冷燕如晴空霹雳。家人掏空积蓄,四处借钱,医疗费花了十几万元,但冷燕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随之出现了头脑迷糊、半身不遂、大小便失禁等症状。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7年6月,不幸再一次降临,冷燕在丈夫余勇上班的厂里摔折了左腿。当时送诊医院的专家说,病人基础病较多,手术风险很大,如果强行进行手术可能造成死亡,但不做手术又可能导致溃烂死亡。在家人的坚持要求下,冷燕接受了手术,但术后还是没能再站起来。经过又一次创伤,此时,她的身体已经完全不受控制,整日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也越来越严重,饱受疼痛折磨。
虽然冷燕生活不能自理,但余勇和家人一直不离不弃地陪伴左右,悉心照料,女儿余兰也辞去了工作,专职在家看护母亲。出院当天,为了方便照顾母亲,女婿张祥杰和女儿余兰把冷燕接到自己住处,之后一日三餐喂饭喂水,洗脚擦身,端屎倒尿。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免疫系统疾病,很难治愈,要靠激素类药物维持,冷燕的体重也猛长到150多斤。瘦小的女儿一个人搬不动母亲,就由女婿张祥杰帮着翻身、洗脚、剪指甲。
病痛反复地折磨,让冷燕的情绪越来越消极,开始不配合医生治疗,不好好吃饭,还萌生出轻生的念头:“我的生活过得很累,帮我买点老鼠药,活着太受罪了。”看到她痛苦不堪,家人暗自落泪。刚开始,家人一直劝她不要这么想,但看着她痛苦地挣扎,他们犹豫了……有时候,生活的苦难,会让人丧失活着的勇气。
一念之差家人买来鼠药
2017年8月28日,张祥杰打电话给余勇,问他要不要来家里吃饭。之后,开着车接到了老丈人,一家人坐在一起聊天。期间,冷燕又提起不想活了,想吃老鼠药。家人再次劝她不要想不开,但冷燕态度坚决,一心求死。
老鼠药是女婿张祥杰买的,花了12元钱,两支红色液体、一包红色药粉。丈夫余勇把装有红色液体(药水)的瓶子拧开,犹豫许久,但还是递给了她。冷燕一把抓过药水,当着家人的面,仰头一口喝下。
“妈妈,你别喝…”余兰哭喊着。余勇实在不忍心看,伸手打掉了冷燕手上的药瓶,身子在不停地颤抖。张祥杰说自己根本不敢看,趴在床上一直哭。看着妈妈口吐白沫,不停地抽搐,张祥杰和余兰跪倒在地,失声痛哭。“不要哭,不怪你们。”冷燕无力地拍着女儿和丈夫的背,轻声地说:“带我出去转转,我想回家。”
张祥杰背着她下了楼,将她轻轻地安置在车后座。余勇坐在副驾驶室。张祥杰说:“刚开始,她还有呼吸。开车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连老丈人什么时候下车都不知道,我看到前面的车就跟着,一辆一辆地跟着走。”
根据警方调取的监控显示,28日上午,张祥杰的车子漫无目的地在路桥街头兜兜转转,见车就跟,一直开了三四个小时。
下午两点左右,余勇接到女儿电话,冷燕咽气了。
难掩中毒死亡真相
由于遗体火化需要死亡证明,一家人商量着由张祥杰载着冷燕的遗体到派出所去开证明。后座上的冷燕,脸上被盖上了毛巾,由于中毒,面容已经乌青扭曲。公安机关在查看遗体时发现了冷燕的中毒迹象,对吞吞吐吐的张祥杰产生了怀疑。于是,张祥杰和余勇被依法刑事拘留。后来,余兰也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民警问他们为什么看着死者喝老鼠药不救人?他们说,因为冷燕多次央求“我活着是受罪,死了才是解脱。”“老家风俗,老人想死都是吃老鼠药死掉的。”余兰带着哭腔说。
“老鼠药是我买的……”法庭上,张祥杰一直低垂着头,只有被问话时才会抬头作答,声音很轻。张祥杰说,进看守所之后,他一直在想丈母娘去世的事情,“我心里很难受,我觉得我要对她的死负责。”
余兰在法庭上哭得声嘶力竭,一度虚脱,母亲的去世让她深深地内疚和自责:“妈妈曾经跟我说,外公托梦给她,说你在那边太苦,跟我来吧。现在,我也常梦到妈妈,她问我现在过得好不好?我说,很不好,我也想跟你去……”
余兰的妹妹和张祥杰的弟弟到庭作证。余兰的妹妹说:“他们对妈妈很好,姐夫还为妈妈洗脚、剪指甲、喂水喂饭,对我妈妈来说,儿子都做不到的,女婿都做到了。”
张祥杰的弟弟也说,为了给丈母娘看病,哥哥曾几次找他借钱。
冷燕的弟弟远在湖北,公诉人宣读了他的证言:“姐姐生病十多年,余勇他们四处求医问药,对她很好。不管我姐姐是怎么死的,我都选择原谅,请求法官从轻处罚。”
余兰歇斯底里地哭,法官一次次提醒她控制情绪,张祥杰也轻轻地拍打余兰的后背安慰她。
图为本案开庭现场。池婉虹摄
法庭里,旁听席有人在默默地啜泣,一名人民陪审员红了眼圈,不停地擦拭着眼角的泪痕。休庭后,年轻的法警发了一条朋友圈:这次开庭,我真的心塞了。
其情可悯其罪不可恕
夏俏骅法官说,收到案件后,他反复地阅卷、询问,反复推敲案情,生怕漏过一个细节,他说这是自己办理的最揪心的案子,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无比的沉重。
对于三名被告人,夏俏骅坦言自己一度陷入纠结。虽然老鼠药是冷燕自己喝下去的,但作为丈夫、女儿、女婿的三名被告人,在明知喝下老鼠药会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购买老鼠药,并眼睁睁地看着冷燕喝下,不阻止,不救治,直接导致被害人冷燕死亡。
那么,三名被告人真的是罪大恶极地蓄意杀害吗?如果是,他们怎么会悉心照顾长期重病卧床的冷燕,极尽所能给予她活着的信心;如果是,收入微薄的他们怎么会花光积蓄、到处举债带着冷燕到武汉、到北京四处求医;如果是,他们怎么会带着冷燕的遗体到派出所,自投罗网?
案件事实已然清楚,但摆在合议庭面前的是法理与情理的考量。最终,合议庭一致认为,对于三名被告人,其罪不可恕,但其情可悯。
6月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第二次开庭宣判:被告人张祥杰、余勇、余兰作为被害人冷燕的亲属,对冷燕具有扶助的义务,但张祥杰、余勇在冷燕提出自杀请求后却为其提供帮助,冷燕服毒后张祥杰、余勇、余兰亦未尽救助义务,放任冷燕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宣判的那天,刚好是儿童节。夏俏骅法官知道,余兰有一个13岁的儿子,青春叛逆,只听爸爸的话。庭审结束后,法官告诉余兰,“张祥杰判的是缓刑,他可以回家了。这是送给你儿子最好的儿童节礼物。”余兰不住地说着感谢,一直呆立在旁的余勇突然转身,扑通一声跪下,向法官、检察官重重地磕了个头。这一跪,是余勇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深深忏悔,更是对司法者发自肺腑的钦佩和感激。
法官温情寄语被告人
6月12日,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一名中年男子匆匆地走进法院,他说自己是余勇打工工厂的老板,因为余勇在厂里工作了十几年,是厂里的技术工,一贯表现良好,想为余勇求求情……
承办法官夏俏骅对这位老板说,对于这件交织着人性、道德与法律的案件而言,司法者作出正确的判断,并不十分艰难,艰难的是如何在判断中平衡情与法,既能实现打击犯罪的目的,又能兼顾人性与情理。法院判决三被告人有罪,是要告诉大家,协助他人自杀是犯罪行为,不可取,不可学;告诉大家亲人相救是基本义务,不可弃,不可违。也使人们明白罪与非罪,明白自己行为的边界。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人缓刑,是为了让不至于再次危害社会的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过好未来的生活;是为了让历经苦难的家庭不致支离破碎;也是为了让逝者得以安息。正如公诉人说,希望三名被告人从无私中反思出不足,从卑微中感悟到积极,从人性中体会到温暖,低下头,接受法庭的审判;抬起头,过好今后的生活。
这份判决书一度刷屏朋友圈,夏俏骅被赞“最温暖的法官”。无论如何,这份判决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更彰显了司法者的温度。也正是这份温度,才能真正树立起社会对法律的尊崇和信仰。
对于此案,更打动我们的,除了案情本身,还有温暖的“法官寄语”。
案子宣判后,承办法官夏俏骅特意写了一封“寄语”送给三名被告人,希望三名被告人面对现实,认清自己的罪错,同时走出内疚、自责的泥沼,重新抬头做人,让悲伤的家庭不至崩裂。寄语情真意切:
“亲情,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感情之一,因为亲情,人们甚至可以直面生死。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基本人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法律,是严肃的社会规则,不管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必须要受到惩罚。三被告人,由于你们对法律的无知,自以为帮助亲人解除痛苦的行为,却严重的触犯了刑律,法律必须要给你们相应的惩罚,为社会树立正确的行为标杆。
面对你们这个已经伤痕累累的家庭,任何人都不忍再将家庭成员的痛苦拖入深渊。诚如庭上所言,当你们站在法庭上,可能只有冰冷的感觉,但要相信人们的内心是有温度的,无论是对你们的行为表示谅解的亲人,动容的检察官,还是坐在审判席上的司法者。
今天法庭对你们作出上述判决,希望你们能珍惜这个机会,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在考验期内好好表现,并在以后的日子里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时光,遵纪守法,快乐生活,以弥补你们给这个家庭带来的伤害。
斯人已逝,生者如斯,对亡者最好的祭奠就是生者好好地生活。希望你们能放下思想包袱,把眼光望向前方,过好自己的生活,让逝者也能得到宽慰。”
(文中人物除法官外均为化名)
普法讲堂
本案中明明是冷燕自己喝下老鼠药,为什么余勇等三名被告人也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首先,让我们明确什么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此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作为被害人冷燕的丈夫、女儿、女婿(在法律上属于对被害人有救助义务的人,他们有能力救助但未尽救助义务而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构成不作为犯罪),是最亲密的家人,对冷燕具有当然的救助义务,他们在明知食用老鼠药必然会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购买老鼠药并递给冷燕喝,不阻止,不救治,放任不管,最终导致冷燕死亡结果的发生,其本质上属于非法剥夺了冷燕的生命,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之要件,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外,本案在案情上,类似通常意义上的安乐死(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在我国禁止实施安乐死的情况下,对实施积极安乐死的行为,法律上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实,提出安乐死的人,死亡未必是他们的本意,感到痛苦,或许是因为他们在最脆弱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拖累别人的屈辱和无边际的孤独。他们坚称自己丧失了尊严,生不如死,可一点微弱的希望又能给他们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与其帮他们解脱,不如多给予温暖,给予希望,或许悲剧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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