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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欺凌视频的女孩获刑10个月
2018年06月07日 来源: 台州晚报

  去年5月,一段欺凌视频在网络疯传,视频里,14岁少女徐某被4个未成年女孩围殴,拳打脚踢、扇耳光,甚至被逼磕头道歉。不少网友看过后,纷纷谴责“太过分了”。

  事情就发生在黄岩。近日,黄岩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未成年人欺凌案件进行宣判,拍视频的女孩郑某获刑10个月。

  去年,14岁的黄岩女孩徐某在网络上认识了郑某。之后,两人有过一面之缘。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只因为一顿龙虾。

  郑某也是黄岩人,她的朋友圈里,还有崔某、黄某、吴某。去年5月26日,这4个女孩想让徐某请客吃龙虾,徐某一直没答应,令她们很不爽,商量着要将徐某约出来打一顿。

  当天,4人在黄岩一家奶茶店找到徐某,在店内对其殴打,后又将徐某带至黄岩某小区一幢楼的平顶上,以拳打脚踢、打耳光、逼磕头道歉等方式再次殴打徐某,并由郑某拍摄殴打过程的视频。随后,该视频被上传至互联网并被大量转发点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事后,郑某等人还言语威胁徐某:如果敢报警,自己是未成年人,大不了进派出所关几天,出来后继续找徐某的麻烦。

  逞一时威风后,郑某也没有嚣张多久。欺凌视频很快引起了公安的注意,警方当即展开调查并予以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即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黄岩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杨法官介绍。

  经鉴定,在受到侵害后,14周岁的被害人徐某身体损伤虽未达到轻微伤的程度,但该欺凌视频在互联网大量转发后,不仅是对徐某的第二次伤害,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法条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郑某在犯罪时虽系未成年人,但她年满16周岁即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终,郑某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郑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与她一起实施暴力欺凌的崔某等三人因未满16周岁未被检察机关刑事起诉,但同样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标签: 欺凌 视频 获刑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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