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首日祭祀 椒江9人被处罚 还罚了1500元
2018年04月06日
来源:
椒江发布
清明小长假第一天,椒江就有9人因违规用火被从重处罚,每人罚款1500元,其中8人在章安,1人在洪家。
而且9人被处罚,都是同一个原因:“野外违规用火”。
啥意思?
就是带火种上山,烧香、烧纸钱!
虽然今天下着蒙蒙细雨,但是带火种上山,这也太危险了!注意了,下面这些一定要记住哦!要不然,罚款或者拘留,可别说小编没提醒你。
?违反禁止规定,擅自销售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没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携带烟花爆竹、香、纸、烛等上坟火种,一律予以收缴处理;
?燃放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烧坟草及生产性等一切野外用火,一律予以1500元以上的林业行政罚款。
标签:
处罚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徐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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