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三门县各级各部门日查夜查,开展各项主题活动,狠抓消防安全。这些房东因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或出租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处罚。
1
2017年10月2日,海游派出所民警在对海游街道悬渚村俞某水家的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出租房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且之前已经对其发过责令改正通知书,但一直没有整改。当日,我局即作出对俞某水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2
2017年10月4日,健跳派出所民警对三门县健跳镇天字号村217号张某兴出租房进行复查,发现该出租房存在房间未采用实体墙分隔,违反安全规定被三门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3
2017年10月4日,健跳派出所民警对三门县健跳镇赤头村42号冯某凤出租房屋进行复查,发现该出租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1)缺少烟雾报警器;(2)未按要求配备逃生绳;(4)缺少灭火器等,且未整改到位,违反安全规定被三门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对涉及中共党员身份的违法出租房东,三门县公安局按照规定报送县纪委,建议予以党纪处分。

三门的房东看过来!
关于实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十项铁规”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更好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台州市实行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十项铁规”。


鼓励、保护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从严惩处。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