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3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珍珍 见习记者 施佳琦)戴裕银家住温岭市松门镇海边,18岁时进入温岭松门松礁渔业大队,负责开船、修理等工作。28岁回岸上,去了当地的水产公司,依旧在跟大海打交道。“很喜欢大海,海上的日出很美。”说起过往,戴老沉浸在回忆中。
早在2008年,温岭就已开始推行海葬,截至目前,海葬人数共95例。为鼓励节地生态丧葬,温岭还出台针对海葬、树葬的相关减免规定,并在市中心陵园为海葬者设立海葬纪念园,建立海葬纪念碑,每年举行祭祀仪式。
去年12月,温岭市民政局创新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关于海葬生前奖励的政策——《关于实施温岭市海葬生前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做到“生前”与“死后”奖励并行。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凡温岭市70周岁以上户籍人员,如自愿实施海葬的,在传统海葬后家属享受2000元奖励的基础上,可在生前享受按月奖励的政策。
政策规定,70周岁至100周岁及以上的市民,分别每月奖励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签订协议的市民,按规定,要在去世后一年内实施海葬。去世后亲属如不按协议实施海葬的,须一次性返还逝者生前已享受的奖励金。
戴老关注海葬许久,这几年逐渐向家人表明了意愿:“希望选择大海作为最后的归宿”。选择海葬,需要征得全家人同意。“老头子的想法,起初我不是很理解。”谢夏莲说,架不住老伴和三个女儿和的轮番劝说,她也慢慢接受了这种生态回归方式,“这次我跟老头子一起签了海葬的协议,还在医生女儿的建议下,计划去世后捐出我们的眼角膜。”
在3月27日召开的台州市2018年清明新闻通气会上,记者获悉,目前台州已有25位老人签订了海葬生前奖励的相关协议,陆续发放奖金3300元。除温岭海葬外,去年台州还在三门县、临海市等地探索树葬等生态安葬生前奖励政策。去年,台州市新增草坪葬、树葬33例,海葬37例,骨灰存放处存放61例,发放奖补资金共计13.55余万元。
目前,温岭、三门等地已设立专门账户,实施专账核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奖励金额直接发放到签订协议市民的银行卡账户中,确保每年足额资金进入该账户。下一步,台州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生前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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