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在温岭市民政局发布海葬奖励“生前享有”政策近一个月时间时,温岭首批签约者终于正式签约。
当天上午,温岭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特意前往滨海镇为预约办理海葬签约的黄阿公进行上门服务。
家住滨海镇金闸村的黄阿公,今年已经79岁了,是村里的低保户,患有前列腺增生和轻度白内障,长期需要服药治疗,除了两个弟弟,已无其他直系亲属。
在滨海镇金闸村的村委会,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与滨海镇相关工作人员等来了黄阿公和他的两位兄弟。
签约开始前,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向黄阿公再次说明了签约注意事项,确认他和他的所有直系亲属是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署的海葬协议,并同意在他去世后一年内由市民政局按规定实施海葬。
黄阿公说,前几天听别人提起这个政策,我就动了心,并主动打电话联系了市民政局。作为一名老党员,能够成为第一个签约的人,我很高兴。选择海葬,既能够支持生态殡葬,又能不占用墓地,多留点土地给人们,也是造福子孙后代了。”
在温岭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滨海镇相关工作人员和金闸村村两委干部的见证下,黄阿公的两个弟弟作为担保人,黄阿公签署了第一份《实施海葬奖励协议》,从下月起,他将开始领取每月100元的海葬生前奖励。
黄阿公是全国第一个签署海葬奖励“生前享有”协议的人。
据悉,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倡导绿色文明丧葬,依据有关法规和《温岭市倡导推行海葬树葬实施办法》《关于实施温岭市海葬生前奖励有关规的的通知》的规定,温岭市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海葬“生前奖励”政策。
签订海葬协议后,在原先海葬后家属享受2000元奖励的基础上,签约者可每月享受生前奖励。70周岁及以上温岭市户籍人员每月奖励100元,80周岁以上每月奖励200元,90周岁及以上每月奖励3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月奖励400元。
温岭市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建华介绍,海葬奖励“生前享有”政策出台近一个月,已经有很多市民前来咨询,目前已确定预约签约的大概有十几个,市民政局将在2月份前上门为他们提供签约服务。
提出改海葬逝后奖励为“生前享有”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引导市民转变殡葬观念,让更多市民接受生态殡葬,在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基础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后来,工作人员还去了滨海镇敬老院。
在滨海镇敬老院,有不少老人前来咨询海葬奖励“生前享有”政策。
在滨海镇敬老院,副院长为孤寡老人做担保。
老人在协议书签字盖手印。
当天,共签约完成5人,大多数为7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让我们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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